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25-114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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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月 13 日、12 月 18 日、12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08),《关于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2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
间。
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表共计 150 人,代表公司股份 1,081,937,8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共计 148 人,代表公司股份 76,147,0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 2 人,代表公司股份
(2)参加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48 人,代表公司股份 76,147,04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总股份的 4.0647%。
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认真审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0,198,7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408,0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162%。
表决结果:杜永红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0,179,7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388,9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912%。
表决结果:王少峰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0,179,7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388,9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912%。
表决结果:许尽峰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0,179,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388,9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912%。
表决结果:李欣平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0,178,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388,1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901%。
表决结果:游鹏飞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79,207,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416,7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4145%。
表决结果:范保群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0,179,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388,8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911%。
表决结果:李棽女士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0,178,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388,0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901%。
表决结果:李丰团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1,461,3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0%;
反对 40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3%;弃权 7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670,5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742%;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59%。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浩天(上海)律师事务所朱峰、李党贵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