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2 证券简称:联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2 月 29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工业新区东海大道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61.1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卜晓华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第四届董事会 9
非独立董事
四届董事会非 9
独立董事
第四届董事会 9
非独立董事
第四届董事会 1
非独立董事
第四届董事会 0
非独立董事
第四届董事会 0
非独立董事
四届董事会独 4
立董事
第四届董事会 4
独立董事
四届董事会独 8
立董事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 1 和议案 2 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张超、王俞淞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
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上网公告文件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