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79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2 月 29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新钢股份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
情况: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948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
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建荣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A股 63,575,798 46.6422 72,123,985 52.9135 605,500 0.4443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 2026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股 111,743,402 81.9802 23,971,681 17.5867 590,200 0.4331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及议案 2《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
况暨 2026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新余
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 1,469,118,997 股,回避表
决上述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宽、胡子连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
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