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公告编号:2025-84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为 8,461,728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854%。
一、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次授予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
对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
复》(国资考分〔2020〕652 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修订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于审议<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
议<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完成的公告》。实际授予激励对象 1,247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 7,619.54 万股,限制性
股票上市日为 2021 年 3 月 5 日。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的
议案》和《关于向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全部限制性股票共 103.6 万股的回购注销工作。
授予完成的公告》。实际授予激励对象 356 人,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1,776.12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于调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日为 2023 年 3 月 6 日。
部限制性股票共 247.6422 万股的回购注销工作。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于修订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调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制性股票共 203.3967 万股的回购注销工作。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1 月 2 日。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日为 2024 年 3 月 5 日。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于调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限制性股票共 320.2973 万股的回购注销工作。
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解除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日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日为 2025 年 3 月 5 日。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关于调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
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除上述所列情况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
的相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
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4%。公司 A 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2 月 22 日,上市日期
为 2021 年 3 月 5 日,第三个限售期于 2025 年 3 月 4 日届满。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19 日,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成就情况具体如下:
解除限售条件 条件成就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本次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
员情形的;
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售条件。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
(2)任职期间,由于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漏上市公司经
营和技术秘密、实施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声誉和对
上市公司形象有重大负面影响等违法违纪行为,给上市公司
造成损失的。
以 2019 年业绩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32%,
且不得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2023 年
为 59.16%,达成不低于同行
△EVA 为正。 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
位值目标,2023 年△EVA 为
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正,满足考核要求。
公司 2023 年净资产收益率为
均水平或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目标,满足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只有在对应年度公司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以及个 情况如下:
人层面绩效考核达标的前提下,才可解除限售。具体解除限 1.首次授予部分:除 115 名
售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原激励对象因发生离职、退休
考评 A B C D E 等情形已不符合有关激励对
结果 象的规定外,其余 1,132 名激
标准 励对象考核结果均为 C 及以
系数 上。
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 2.预留授予部分:除 22 名原
除限售额度。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导致当期不可解除限 激励对象因离职、退休等情形
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激励 已不符合有关激励对象的规
计划的规定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定外,其余 334 名激励对象考
核结果均为 C 及以上。
三、解除限售事项发生变化的说明
鉴于公司在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后至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
售期间,共有 2 名激励对象发生退休、离职等情形,其已获授但尚未办理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因公司前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兵器
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国资央企集团重组事项已顺利完成,本次按照计划对受重
组影响的 14 名激励对象(含部分董事、高级管理和中层管理人员)持有的限制性股
票办理解除限售;其余激励对象按原定解除限售时间办理。因此本次实际解除限售
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346 人。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解除限 剩余未解除
获授的限制 已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 限售的限制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售的股票
股票数量 性股票数量
(股) 数量(股)
(股) (股)
朱华荣 董事长、党委书记 455,000 300,300 154,700 0
谭本宏 党委副书记 353,080 233,032 120,048 0
叶沛 常务执行副总裁 353,080 233,032 120,048 0
董事、总会计师、董
张德勇 353,080 233,032 120,048 0
事会秘书
杨大勇 执行副总裁 252,200 166,452 85,748 0
彭陶 执行副总裁 248,612 164,084 84,528 0
张晓宇 执行副总裁 248,612 164,084 84,528 0
王孝飞 执行副总裁 171,990 113,514 58,476 0
王辉 执行副总裁 171,990 113,514 58,476 0
张法涛 副总裁 248,612 164,084 84,528 0
本次解除限 剩余未解除
获授的限制 已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 限售的限制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售的股票
股票数量 性股票数量
(股) 数量(股)
(股) (股)
贺刚 副总裁 114,660 75,676 38,984 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务)骨干 21,916,882 14,465,266 7,451,616 0
(合计 335 人)
合计 24,887,798 16,426,070 8,461,728 0
注: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中含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获股票将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2,356,878 0.12% -8,461,728 3,895,150 0.0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9,901,729,182 99.88% 8,461,728 9,910,190,910 99.96%
三、股份总数 9,914,086,060 100.00% 0 9,914,086,060 100.00%
注:上表以 2025 年 12 月 17 日为股权登记日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作为依据测算,最终数据
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