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5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2 月 29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 210 号国际大厦 22 层第一会议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69.466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郭政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和董事
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经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318,664,820 99.7514 3,156,000 0.2387 130,300 0.0099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出席)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符合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李燕梅、薛文芳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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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