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4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29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郑州路 43 号,研发中心第十七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官炳政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0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11,683,6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6725%。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79,228,7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030%;
通过网络投票的出席会议的股东 30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2,454,959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695%。
出席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股东 30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 66,375,1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820%。
律师事务所徐述律师、王瑗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48,440,3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票 672,9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38%。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48,440,3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9797%;反对票 17,261,9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066%;弃权票 672,9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138%。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85,725,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票 605,9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62%。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85,539,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票 607,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67%。
审议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 1 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
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上述议案 1 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徐述律师、王瑗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