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油资本
股票代码:000617.SZ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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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
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
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本次权益变动
尚需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三、根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中油资本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
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
中油资本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本报告书作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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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划出
指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方、中国石油集团
划入方、国网英大集团 指 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中油资本 指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济柴动力 指 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本报告书 指
动报告书》
中国石油集团与国网英大集团签署的《中国石油
《股份划转协议》 指 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与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之股份划转协议》
中国石油集团将其持有的中油资本379,262,372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划
指 股A股股份(占中油资本总股本的比例为3.00%)
转
划转至国网英大集团
本次权益变动划转的中油资本379,262,372股A
标的股份 指
股股份(占中油资本总股本的比例为3.00%)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A股/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除非特别说明,本报告书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
舍五入原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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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
法定代表人 戴厚良
注册资本 48,69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10433L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组织经营陆上石油、天然气和油气共生或钻遇矿藏的勘探、
开发、生产建设、加工和综合利用以及石油专用机械的制造;
组织上述产品、副产品的储运;按国家规定自销本公司系统
的产品;组织油气生产建设物资、设备、器材的供应和销售;
石油勘探、开发、生产建设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装
备的开发研究和技术推广;国内外石油、天然气方面的合作
经营范围
勘探开发、经济技术合作以及对外承包石油建设工程、国外
技术和设备进口、本系统自产设备和技术出口、引进和利用
外资项目方面的对外谈判、签约。(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7 年 12 月 15 日至长期
通讯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 9 号
联系电话 010-5998461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股东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
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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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如下:
是否取得其
长期居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他国家或地
住地
区的居留权
戴厚良 董事长、党组书记 男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总经理、党组副
周心怀 男 中国 北京 否
书记
段良伟 董事、党组副书记 男 中国 北京 否
李建红 外部董事 男 中国 深圳 否
邓建玲 外部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石岩 外部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王光坤 外部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李延江 外部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朱庆忠 职工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周松 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男 中国 北京 否
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任立新 男 中国 北京 否
安全总监
谢军 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男 中国 北京 否
张道伟 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男 中国 北京 否
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
陈东升 男 中国 北京 否
组长
宋大勇 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男 中国 北京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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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地点 股票代码 持有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
直接持股
中国石油天然气 上交所、 601857.SH/ 82.17%
股份有限公司 联交所 00857.HK 间接持股
间接持股29,151.80
直接持股
中国石油集团工 直接持股256,782.68 45.99%
上交所 600339.SH
程股份有限公司 间接持股100,000.00 间接持股
大庆华科股份 间接持股
深交所 000985.SZ 间接持股7,133.97
有限公司 55.03%
昆仑能源 间接持股
联交所 00135.HK 间接持股485,308.61
有限公司 56.05%
中国冶金科工股 上交所、 601618.SH/ 直接持股
直接持股122,776.00
份有限公司 联交所 01618.HK 5.92%
鞍钢股份 深交所、 000898.SZ/ 直接持股
直接持股84,500.00
有限公司 联交所 00347.HK 9.02%
中石化炼化工程
直接持股
(集团)股份有 联交所 02386.HK 直接持股21,998.00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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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为了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拓宽双方合作领域,实现优
势互补、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由国务院国资委批准,中国石油集团将其持有的
中油资本 379,262,372 股 A 股股份(占中油资本总股本的比例为 3.00%)划转至
国网英大集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中油资本拥有权益
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
中油资本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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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国石油集团作为中油资本控股股东,直接持有中油资本
流通 A 股;通过济柴动力间接持有中油资本 241,532,928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 1.91%1,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 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石油集团将直接持有中油资本 9,399,577,280 股股份,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4.35%,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 A 股;通过济柴动
力间接持有中油资本 241,532,928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91%,
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 A 股。
二、《股份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如下:
份)划转给国网英大集团;
(1)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2)中国石油集团就本次划转事宜取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文件。
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中国石油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海峡能源产业基金管理(厦门)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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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中油资本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中油
资本的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国石油集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划入方的调查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对划入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
让意图等进行了合理的调查和了解,确认划入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发现其
主体资格和资信情况存在违反《证券法》《收购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且受让意图明确。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
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国石油集团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
司的到期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六、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附加特殊条款情况、
补充协议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国石油集团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
任何权利限制,本次拟划转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本次
划转不存在附加特殊条件及补充协议。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系国有股份划转。中国石油集团与国网英大集团签订《股
份划转协议》,约定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国有股份划转方式将其持有的中油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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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本次权益变动时间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过户登记程序后。
八、如本次股份转让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应当说明批准部门的名称、批准
进展情况
本次划转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文件,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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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
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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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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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中国石油集团的营业执照;
二、中国石油集团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与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股
份划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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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戴厚良
签署日期:2025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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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 上 市 公 司 所 在 新疆克拉玛依市世纪大
上市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地 道路 7 号
股票简称 中油资本 股票代码 000617.SZ
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
人名称 限公司 人注册地
增加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 有无一致行动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 √ 无
份数量变化 人
化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是 √ 否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 A 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直接持有 9,778,839,652 股、间接持有 241,532,928 股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直接持有 77.35%、间接持有 1.91%
比例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 A 股
本次权益变动 变动数量:379,262,372 股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比例:3.00%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数量:直接持有 9,399,577,280 股、间接持有 241,532,928 股
变动后比例:直接持有 74.35%、间接持有 1.91%
在上市公司中
时间:待定,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国有股份划转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
不适用,本次权益变动为国有股份划转,不涉及资金来源
露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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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
人是否拟于未
或减持中油资本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
来 12 个月内继
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
是 否 √
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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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戴厚良
签署日期:2025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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