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华新能: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6 21: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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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新能           告编号:2025-075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0)。上述议案已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收到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卢鑫先生(项目合
伙人)、仇笑康先生和刘奎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
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奎先生工作调整,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委派丁超先生接替刘
奎先生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变
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卢鑫先生(项目合伙人)、仇笑康先生和丁超先生。
  二、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丁超,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丁超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
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年度
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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