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8 证券简称:华安鑫创 公告编号:2025-057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1 月 1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1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
时间。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26 年 1 月 12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 15:00 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
详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南四街 17 号 105 号楼 A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上述议案 1.00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
行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
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
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
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
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
托书》(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
受电话登记。
南四街 17 号 105 号楼 A 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周佳男
联系电话:010-56940328
传真号码:010-56940328
电子邮箱:zhengquanbu@haxc.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南
四街 17 号 105 号楼 A
本次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
附件二: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 作为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安鑫创
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
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
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做出明确投票指引,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
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 同 反 弃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意 对 权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委托人签字: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日期:
注:
的空格内画 “√”;
时止;
附件三: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姓名/单位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若无可不填)
股东账户
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 □是 □否
若非本人参会,请填写受托人信息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请继续填写以下信息(所有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
身份证复印件;
件复印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