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5-100
关于中标富春江沿江洋洲区块项目
并出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设有限公司以及桐庐新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1共同作为项目招标人(以下简称“甲
方”“招标人”)发布富春江沿江洋洲区块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
项目”)招标公告。下属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工”)、
浙江交工地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工地下”)与浙江路产城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牵头方)等相关方组成联合体(以下简称“乙方”“联合体”)参与本
项目投标,根据公示的中标结果公告,确定联合体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近日,联合体中标人与项目招标人分别签订富春江沿江洋洲区块新型城镇化
建设项目《投资协议》《股东协议》等相关合作文件。根据上述协议,本项目拟
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下属公司浙江交工
及交工地共计出资金额约占 20%,即以货币方式缴纳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 2,000
万元。同时,下属公司浙江交工及交工地下作为联合体成员,预计最高出资人民
币 50,000 万元,用于项目开发建设投资。
(二)关联关系说明
本项目中标人为浙江路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牵头方,以下简称“浙江路
产城”)、浙江交工、交工地下、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
智交院”)、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杭州汇勤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桐庐管道承装有限公司联合体。
本项目联合体成员浙江路产城(牵头人)、数智交院(成员)及公司同受浙
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本次出资构成关联共同投资,但不构成《上市
桐庐县富春未来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为甲 1,桐庐通达未来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为甲 2,桐庐新城发展
投资有限公司为甲 3,甲 1 甲 2 甲 3 统称为甲方,为富春江沿江洋洲区块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的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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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相关审议程序
含本次关联交易在内,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及其所属企业进行的关联共同投资累计金额 53,808 万元,且已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5%,本次关联共同投资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于群力先生、李勇先生、黄建樟先生回避表决。本次关联
共同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合作范围
本项目位于桐庐县洋洲区块,北至富春江,南至科技大道-白云源东路,西
至桑园路,东至疏港公路-宝心路,以及安置房地块 1、安置房地块 2 和科创园
地块,总面积约 3,476 亩。本项目实际合作范围以批复或备案的文件为准。
本项目合作范围内项目公司投资项目静态估算总投资 47.93 亿元,包括工程
费用 16.70 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0.31 亿元,预备费用 0.92 亿元。本项目合
作期为 8 年,包括建设期 6 年。
(二)项目运作模式
本项目坚持优化资源配置,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运作”的实施
原则,采用合作开发模式推进,实行市场化运营。即甲方公开招标采购乙方,甲
方与乙方成立的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设计、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项目公司
有权根据招标人与项目公司签署的《合作协议》获得合作费用。项目公司完成本
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义务,甲方完成支付义务,本项目合作范围内的项目设施完
好无偿移交给甲方或其指定机构后,本项目终止。
(三)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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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出
序
股东名称 资金额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号
(万元)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一:浙江路产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07933693XR
法定代表人:程云天
注册资本:230,000 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10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 2 幢 1501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物业管理;创业空间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会议及展
览服务;土地整治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25 年 9 月末,浙江路产城总资产 564,026.46 万
元、净资产 299,127.5 万元;2025 年 1-9 月,浙江路产城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34,181.32
万元,净利润 5,492.59 万元(未经审计)。
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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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二:数智交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470040234R
法定代表人:吴良丰
注册资本:24,000 万元人民币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1993 年 11 月 23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 928 号
经营范围:公路行业、水运行业、市政公用行业、建筑行业、水利行业的规
划、科研、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综合类工程勘察,地质灾害治理
工程的勘查、设计、评估,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程测绘,开展
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门批文),工程材料试验,工程检测(上
述业务范围涉及资质证书的,凭有效证书经营),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软件开
发,图文制作,土工材料试验,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监理,建筑工程的设计,
水土保持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25 年 9 月末,数智交院总资产 578,647.79 万元、
净资产 271,635.15 万元;2025 年 1-9 月,数智交院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50,597.31
万元,净利润 22,645.41 万元(未经审计)。
司,为公司关联方。
四、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项目招标文件,在依法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后,联合体中标人与招标人
甲方签署《投资协议》,中标人依据《股东协议》与桐庐县富春未来城开发建设
有限公司成立项目公司后,再由招标人桐庐县富春未来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与该
项目公司共同签署《合作协议》。
(一)《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桐庐县富春未来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甲方 1)、桐庐县通达未来开
发建设有限公司(甲方 2)、桐庐新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甲方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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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浙江路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1)、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乙方 2)、浙江交工地下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3)、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乙方 4)、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5)、中建八局第二建设
有限公司(乙方 6)、杭州汇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7)、桐庐管道承装有
限公司(乙方 8)
经甲方和项目公司一致同意,甲方有权调整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以达到本项
目建设的总体要求;协调乙方或项目公司与相关政府部门的关系,协助推进项目
建设环节应按照本协议和《股东协议》的规定履行股东出资义务,包括项目公司
注册资本和项目资本金差额部分;应及时与项目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协助项
目公司完成项目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和移交所必需的批准。
有权在其资质许可和能力范围内自行承担本项目的投融资、勘察设计和施工
工作;有权根据《股东协议》的约定享有作为项目公司股东的各项权利;按照本
协议和《股东协议》的规定履行股东出资义务,包括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和项目资
本金差额部分,与甲方在杭州市桐庐县组建项目公司,并派出人员经营管理项目
公司;应确保项目公司机构设置、人员配置满足投标文件所承诺的条件和要求,
同时应满足项目建设管理、经营管理的需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项目公司主要
管理人员(包括项目公司总负责人、项目设计总负责人、项目施工总负责人等)
在合作期内不得更换;负责为项目所需资金提供支持,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
位,保障工程建设正常实施。
未经甲方 1 同意,乙方不可以转让或质押其持有的项目公司的任何股权。合
作期内,经甲方 1 同意,乙方可以向其关联方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但
乙方 1 对项目公司的经营控制权不得发生改变。乙方转让股权的受让方应出具书
面声明,表明其已经完全理解《合作协议》《股东协议》和《投资协议》全部条
款规定的内容,有资质与能力履行且同意履行出让方在《合作协议》《股东协议》
和《投资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与义务。股权转让过渡期内,出让方应继续保证
本项目正常建设和运营,直至股权转让交割正式完成。股权转让过渡期原则上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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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超过六个月;若超过六个月,出让方应继续保证项目正常建设和运营,直至股
权转让交割正式完成。
《投资协议》同时明确了违约、争议的解决、协议生效及其他等事项。
(二)《股东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桐庐县富春未来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路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1)、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乙方 2)、浙江交工地下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3)、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乙方 4)、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5)、杭州汇勤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乙方 6)、桐庐管道承装有限公司(乙方 7)
协助项目公司从有关政府部门取得项目公司设立和业务经营所需的所有批
准、登记、许可和执照。协助项目公司办理本项目有关手续(包括工程报建和审
批手续,以及获得、保持和延续本项目所必需的许可、备案登记和批准手续)。
促使其向项目公司提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履行职责,按期参加股东会、
董事会等相关会议,并进行表决的义务。按照项目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的要求或
委托,协助项目公司处理其它事宜。
牵头项目公司的设立,协助项目公司从有关政府部门取得项目公司设立和业
务经营所需的所有批准、登记、许可和执照。根据适用法律和《投资协议》《合
作协议》的约定,协助项目公司进行资金筹措,以确保本项目所需资金及时足额
到位。促使其提名的董事按照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向项目公司提供先进的管理和
经营方法及先进的技术且不得收取额外的费用。根据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提名具有适当资质和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项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以满
足项目公司管理经营的需要。视项目公司需要,协助培训项目公司的各级管理人
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协助项目公司办理本项目有关手续(包括工程报建和审批手
续,以及获得、保持和延续本项目所必需的许可、备案登记和批准手续)。促使
其向项目公司提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履行职责,按期参加股东会、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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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等相关会议,并进行表决的义务。按照项目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的要求或委托,
协助项目公司处理其他事宜。
项目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项目公司的最高权力
机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依法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和股东授予的权利,并向股东负责。项
目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适用法律规定的监事会的
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同时,《投资协议》已明确股东会、董事会以及审
计委员会的相关职权。
项目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由总经理负责项目公司的日常
经营管理。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财务负责人一人等。
总经理一名,由乙方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甲方推荐一名副总经理,其他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或董事长推荐,董事会决定聘任。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每届任期三年。同时,投资协议明确高级管理人
员相关职权。
除上述内容外,《股东协议》还明确了财务、会计、审计及税务、劳动管理、
解散和清算、违约责任、保密、争议的解决、协议的生效与变更等相关事项。
五、定价依据
本次出资成立项目公司构成关联共同投资系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开展,各方
遵循自愿、公开、公平竞标的原则。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有利于进一步积累同类项目业绩,能够
巩固公司在长三角地区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下属公司浙江交工及交工地下
公司作为中标联合体成员,参与项目公司的组建、融资、组织等工作,负责本项
目部分建筑工程及部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本项目中浙江交工及交工地下共计承
接建设施工工程量估算为 30.0404 亿元(最终合同额将根据各子项预算批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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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与关联方连续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
截至 2025 年 11 月末,公司与关联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
公司发生的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 147.06 亿元(未经审计)。
公司与关联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 2025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八、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标富春江沿江洋洲区块项目并出资的关联交易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项目施工及投资金额均
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确定,公司参与投标的子公司遵循自愿、公开、公平的竞标
原则参与招投标并根据招标文件出资。
本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有利于进一步积累同类项目业绩,能够
巩固公司在长三角地区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有积极影
响。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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