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九天: 关于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6 21: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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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69       证券简称:华大九天      公告编号:2025-079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 12 名董事组成,职工代表董
事 1 名。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
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近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于士
涛先生为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于士涛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
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特此公告。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于士涛,男,1981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博士。2009 年 7 月至今,历任公司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主任工程师、高级研发经理。2023 年 12 月至 2025 年 12 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
事。现任本公司高级研发经理。
  于士涛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北京九创汇新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0.2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于士涛先生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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