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环保: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6 20: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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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03   证券简称:国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5-040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6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2025年12月26日通过现场、专人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一致
同意,本次董事会豁免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
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柏校先生召集,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
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由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共同推选的董事夏玉坤先生主持,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
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陈柏校先生为代
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本次选举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仍由陈柏校先生、刘晓松先生、李东升先生组成,由
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刘晓松先生担任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成员的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成员中独立
董事占多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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