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廖磊、俞康泽已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
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目 录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联系地
六、保荐人关于发行人是否已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七、保荐人关于发行人是否符合板块定位及国家产业政策所作出的专业判断以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释 义
在本上市保荐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保荐人/中信建投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兆龙互连、
指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发行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上市保荐书 指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
指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
特定对象发行
定价基准日 指 发行期首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用于数据、信号、语音、图像、文字及视频传输的电缆产品,常
用于住宅、商业、工业建筑等中的网络布线,也可以用于安防接
数字通信电缆 指
入网系统、电气装备内外信号传输以及网络交换、计算和存储设
备内外的高速数据传输等应用
最常见的数字通信电缆,主要用于网络综合布线和安防接入网系
数据电缆 指
统
高速平行传输电缆,即采用平行对称结构的高速数字通信电缆,
高速电缆 指
单通道传输速率有 25Gbps、50Gbps、112Gbps、224Gbps 等
连接产品 指 电缆、光缆、接插件、连接器等产品的统称
住宅、商业、工厂等建筑内安装的网络传输线路,包括线缆、接
网络结构化布线 指
插件及其他相关连接部件
以数据资源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
数字经济 指 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
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
以太网是一种计算机局域网技术。规定了包括物理层的连线、电
以太网 指 子信号和介质访问层协议的内容。以太网是应用最普遍的局域网
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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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工业控制系统的以太网,是国际上最新的工业自动化控制网
络通信技术解决方案。以 IEEE802.3 标准为技术基础,为满足工
工业以太网 指 业测量和控制现场的可靠性、高可用性、实时性、安全性、环境
适应性等需求,而产生的新一代工业通信技术,是连接智能传感
器、智能测量控制装置形成物联网的基础
云计算是通过计算机网络(多指因特网)形成的计算能力极强的系
云计算 指 统,可存储、集合相关资源并可按需配置,向用户提供个性化服
务
由多个服务器与通信设备构成的特定设备网络,可以提供数据高
数据中心 指 速传输、存储、提供算力等,是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应用的
基础设施
工业系统与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的产物,通过对人、机、物、系
统等的全面连接,结合软件和大数据分析,有效促进工业乃至产
工业互联网 指
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从而提升工业生产力、促进
增效降本、提高生产质量
用机器代替人眼来进行检测和判断。机器视觉系统通过图像传感
器将被摄取目标转换成图像数据,传送给专用的图像处理系统,
机器视觉 指
图像处理系统对这些图像数据进行各种运算来抽取目标的特征,
进而根据判别的结果来控制现场的设备动作
安防监控相关内容和服务的信息化、图像的传输和存储、数据的
智能安防 指
存储和处理等等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1-9 月
及一期
注:本上市保荐书中所引用数据,如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差异,或小数
点后尾数与原始数据存在差异,可能系由精确位数不同或四舍五入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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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新市镇士林工业区
成立时间: 1995 年 8 月 21 日
上市时间: 2020 年 12 月 7 日
注册资本: 31,271.0663 万元人民币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兆龙互连
股票代码: 300913
法定代表人: 姚金龙
董事会秘书: 姚云萍
联系电话: 0572-8475786
互联网地址: https://www.zhaolong.com.cn/
公司致力于成为世界先进的数据电缆、专用电缆和连接产品
的设计与制造企业。公司深耕数据传输与连接领域 30 年,
在全球信息化浪潮中不断发展壮大,客户遍布全球 100 多个
主营业务: 国家和地区,已成为全球电子及通信行业领先企业在中国的
重要供应商,也是国内主流互联网及云计算企业在数据传输
与连接产品方面的主要合作伙伴,系该细分领域的龙头企
业。
本次证券发行的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致力于成为世界先进的数据电缆、专用电缆和连接产品的设计与制造企
业。公司深耕数据传输与连接领域 30 年,在全球信息化浪潮中不断发展壮大,
客户遍布全球 100 多个国家和地区,已成为全球电子及通信行业领先企业在中国
的重要供应商,也是国内主流互联网及云计算企业在数据传输与连接产品方面的
主要合作伙伴,系该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
公司拥有覆盖全球的优质客户体系和良好的行业口碑声誉。自中国加入
WTO 起,公司便较早参与到全球化产业分工中,与全球客户进行产品、技术方
面的交流,积累了良好的行业口碑声誉。公司拥有覆盖中国、欧洲、北美、中东、
东南亚、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全球客户资源。多年来,公司产品出口额
在全国同类数据电缆产品出口企业中位列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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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9/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流动资产 99,980.27 96,033.03 80,150.64 79,734.70
非流动资产 67,242.82 52,579.35 45,487.80 40,113.23
资产总计 167,223.09 148,612.38 125,638.44 119,847.93
流动负债 29,364.10 25,976.13 16,523.96 21,288.78
非流动负债 4,613.46 1,030.90 1,909.61 1,124.15
负债合计 33,977.56 27,007.03 18,433.57 22,412.9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3,245.53 121,605.35 107,204.87 97,435.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合计
注:2025 年 9 月 30 日/2025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下同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151,805.37 183,149.07 155,560.47 161,122.82
营业成本 120,774.88 153,168.11 132,123.48 135,062.09
营业利润 15,575.24 12,802.03 10,698.05 14,161.99
利润总额 15,596.56 16,721.04 10,727.14 14,086.58
净利润 13,821.23 15,301.85 9,815.36 13,045.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4 0.59 0.38 0.5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4 0.59 0.38 0.51
注: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 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
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
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
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
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
《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已考虑所有稀释性潜
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
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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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873.63 13,935.70 12,287.97 17,377.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830.44 -12,682.38 -4,407.35 -9,842.4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83.81 -3,138.49 -1,658.99 -1,660.14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97.15 -119.84 7,095.20 6,490.48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306.37 25,426.21 18,331.01 11,840.5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603.51 25,306.37 25,426.21 18,331.01
项目 2025/9/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流动比率(倍) 3.40 3.70 4.85 3.75
速动比率(倍) 2.38 2.58 3.63 2.74
资产负债率(合并) 20.32% 18.17% 14.67% 18.7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7.39% 16.31% 13.02% 18.30%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5.23 5.55 5.26 5.51
存货周转率(次/年) 5.47 6.25 6.37 5.99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1.28 1.34 1.27 1.40
利息保障倍数(倍) 552.87 276.14 1,121.41 4,267.54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元/股) 0.76 0.54 0.48 0.95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01 -0.00 0.27 0.35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3.59% 3.58% 3.76% 3.71%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净流量和每股净现金流量财务指标已经年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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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素
(1)与公司经营相关的风险
①境外销售风险
公司产品面向全球市场,客户遍布 100 多个国家和地区,境外销售业务主要
覆盖欧洲、亚洲等区域。报告期内,公司外销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 99,540.93
万元、94,188.67 万元、113,424.80 万元和 95,076.12 万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
的比重分别为 64.31%、63.38%、64.87%和 65.02%,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重要
来源。公司境外销售业务受进口国政策法规变动、国际政治及经济状况、国际贸
易摩擦等因素影响,若未来国际贸易环境出现重大不利变化,而公司未能采取有
效应对措施,则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②客户集中的风险
销售收入分别为 48,008.78 万元、42,359.92 万元、43,018.75 万元和 44,433.46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9.80%、27.23%、23.49%和 29.27%。虽然公司
目前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销售总额的 50%或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
情形,但若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客户订单大量流失或公
司无法持续优化客户结构等,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不利影
响。
③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营业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较高,报告期各期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均接近或
超过 85%。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为导体材料,导体材料的主要成分为铜,其采购
价格与国内市场基准铜价密切相关。报告期内,长江现货市场国内 1#铜现货市
场价格整体呈波动态势,波动范围为 5.53-8.74 万元/吨(含税),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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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
公司的产品定价模式主要为铜价联动模式,即合同不约定最终销售价格,按
基准铜价作为主要定价原则,具体供货时的价格在合同约定的定价原则的基础
上,根据铜材等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动情况进行相应调整。这种模式下,原材料
价格波动风险被一定程度转移给下游客户。尽管如此,如果未来铜等主要原材料
价格大幅波动,仍会影响下游客户需求、销售采购环节的铜价价差等,则公司的
毛利率、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等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④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存在一定规模的外销收入,并以美元结算为主,因此公司的经营业绩会
受到外币汇率波动的影响。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和 2025 年 1-9 月,
公司汇兑损益(“-”代表收益)的金额分别为-2,304.59 万元、-1,137.30 万元、
-1,626.00 万元和-218.37 万元,其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6.36%、
-10.60%、-9.72%和-1.40%。报告期各期,公司均产生汇兑收益,主要是受到 2022
年以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总体震荡上行的影响。若未来国内外宏观经济、政治形
势、货币政策等发生变化,美元发生大幅贬值且公司未能通过有效手段对汇率波
动风险进行规避,则公司可能面临汇兑损失的风险,进而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
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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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别为 29,888.29 万元、29,314.43 万元、36,708.10 万元和 40,725.26 万元,占各期
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18.55%、18.84%、20.04%和 20.12%(已年化)。2022 年末、
达 96%以上。若未来宏观经济周期性下行、下游市场增长乏力或客户自身现金流
紧张等,公司可能面临一定程度的应收账款回收不及时的风险,进而可能对公司
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⑥存货跌价的风险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采”的生产及采购模式。报告期各期末,公司
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21,356.31 万元、20,132.66 万元、28,909.32 万元和 29,983.84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26.78%、25.12%、30.10%和 29.99%。未
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存货规模将持续增加。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剧
烈变动、产品市场价格大幅下降或公司未能对存货保持持续有效管理等,公司可
能面临存货跌价风险,进而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⑦员工职务侵占有关的风险
嫌违法犯罪的情形,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被受理。2025 年 5 月,本案件由德清县
公安局向德清县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起诉。公司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案件调查
并与涉案人员协商损失赔偿。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公司已收到退赔款及没
收股权激励款项合计 4,064.12 万元,剩余退赔款预计不超过 150 万元。公司已进
行专项整改并完善内控制度,该案件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天
健会计师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7827 号),认为“兆
龙互连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尽管职务侵占属于员工个人行
为,但反映出公司在客户维护、业务跟踪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足。若公司后续经营
管理不当,或未能持续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或未能有效防范员工的类似违法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行为,将可能导致公司遭受品牌、声誉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方面的损失,从而公
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2)与行业及市场相关的风险
①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公司专注于数据传输与连接领域,产品覆盖人工智能与数据中心、网络结构
化布线、智能安防、通信设备、工业互联网、工业自动化、工业机器视觉、轨交
机车、医疗器械、光伏、航空航天、船舶工程等领域。该等领域与全球宏观经济
形势息息相关,宏观经济的波动将影响公司下游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需求,从而对
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此外,外销业务是公司的重要收入来源。公司产品销售
至全球五大洲的 100 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境外销售业务受到国际政治关系、国
际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若未来相关国家在贸易政策、关税等方面对我国设置
壁垒或汇率发生不利变化,且公司不能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
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②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全球数字经济的发展以及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兴起,
数字通信电缆市场将吸引更多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若公司在未来的生产经营中战
略决策错误、经营不达预期,比如技术升级与新产品研发不符合市场需求、市场
推广未达预期、核心人员流失等,可能使得公司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面临因
竞争优势减弱而导致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③技术迭代、新产品开发及销售风险
数据传输与连接产品的下游应用场景包括人工智能与数据中心、网络结构化
布线、通信设备、工业以太网、工业自动化、机器视觉、智能安防、轨交机车、
医疗器械、光伏、航空航天、船舶工程等领域。下游产品的技术迭代要求上游生
产商及时跟进相关技术趋势及产品需求,公司需不断研发更高技术标准的新产品
以适应下游行业快速发展的需要,若公司设计研发能力和产品快速迭代能力无法
与下游行业客户的产品及技术创新速度相匹配,或出现新产品开发失败、市场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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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不及预期等,将导致公司市场份额下降、产品市场竞争力不足的风险,进而对
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股价波动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
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国内国际政治经济形势、资本市场走势、投
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
述各类因素所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2)本次发行摊薄即期股东收益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由
于本次募投项目从建设到产生效益需要一段时间,公司净利润可能无法与股本和
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因此,公司存在因本次发行完成后股本和净资产增加而引
起的短期内每股收益被摊薄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行业未来发展趋势等因
素并结合管理层对相关行业景气度的判断做出的。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需要一定的时间,在这期间宏观政策环境的变动、行业竞争情况加剧、技术水平
发生重大更替、市场容量发生不利变化等因素,都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产生较大影响。此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发生募集资金未能按时到位、实施
过程中发生延迟实施等不确定性事项,也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效果带来较
大影响。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消化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泰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高速电缆及连接产品智能制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制定募投项
目时,对市场供求进行的调研和分析、制定的市场拓展计划、规划的产能消化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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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均系基于当前状况。如果项目建成后市场环境、竞争格局发生不利变化或公司
对相关市场开拓效果不足,将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可
能对项目投资回报和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泰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高速电缆及连接产品智能制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效益是基于现有市场环境所做出的合理预判,并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完成至产能完全释放均需要一定时间,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
效益实现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受不可预见因素
影响而出现延后或项目建成后市场环境、竞争格局发生不利变化或公司对相关市
场开拓效果不足等,均可能导致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预期效益。
(4)资产折旧摊销增加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资本性支出为主,涉及新增固定资产和无形资
产,相应导致每年产生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及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本次募投项目建
成后,预计达产年度合计新增折旧及摊销金额为 6,581.37 万元,占募投项目全部
达产年度预计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3.49%。虽然本次募投项目预期效益将能够消化
新增折旧摊销费用的影响,但是募投项目从建设到产生效益需要一段时间,且若
未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项目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使得募投项目产生
的效益水平不及预期,则公司存在折旧摊销费用增加而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
险。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境外实施及经营管理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泰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系在泰国进行产能扩
建。本项目系公司首次在境外建设生产基地并开展业务经营,境外政治及法律环
境、经济及贸易政策、市场形势变化等都可能对公司境外经营管理产生影响。若
公司未能建立与当地政治、经济、法律等环境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并予以有效
实施,或公司未能持续提升境外经营管理能力及水平,可能对公司境外业务的正
常开展和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本项目是公司推动全球化业务布局的重要举措,旨在针对东南亚、欧洲、北
美等地区的综合布线、工业自动化、云计算等领域的优质客户进行市场开拓与产
品推广,其中美国地区是有较大开发潜力的下游市场但并非唯一的下游市场。报
告期内,公司对美国销售金额分别为 7,031.96 万元、3,425.65 万元、4,640.20 万
元和 6,455.64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36%、2.20%、2.53%和 4.25%。
近年来,美国的全球贸易政策频繁变化,2025 年 7 月,美国宣布自 2025 年 8 月
品将受到美国与泰国之间贸易政策的影响,若未来美国与泰国贸易关系持续恶
化,可能会对本次“泰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6)募投项目用地未能取得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中“泰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定于泰国春武里府购买土地并建
设生产基地。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公司签署了该宗土地的购买协议并支付
部分款项,同时取得泰国工业园管理局(IEAT)出具的《工业园区内业务经营
及土地使用许可证》(编号 2-77-0-109-00339-2568),但尚未取得土地所有权证
书。该转让登记属于程序性事项,预计公司取得募投项目用地的所有权不存在实
质性障碍。尽管如此,本次募投项目仍存在因内外部因素发生变化导致该项目未
来无法取得或未能按计划时间取得募投项目用地的土地所有权的风险,可能会对
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本次发行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 日(T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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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
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
格 39.74 元/股,发行股数 30,070,457 股,募集资金总额 1,194,999,961.18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5 家,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并与发行人签订了认
购协议。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南昌国泰工业产业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
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
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丽水市富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
秀长颈鹿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基金
合计 30,070,457 1,194,999,961.18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
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5 年 12 月 1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 39.74 元/股。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
行见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
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确定本
次的发行价格为 39.74 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00%。
(五)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募集说明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
行前公司总股本 312,710,663 股的 30%,即 93,813,198 股(含本数)。
根据发行人《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
超过 30,070,457 股(含本数)(为本次募集资金上限 119,500.00 万元除以本
次发行底价 39.74 元/股和 93,813,198 股的孰低值),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
总股本的 30%。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
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
股票数量(即 30,070,457 股),已超过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六)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本次发行
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
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若发行对象减持其所
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关规定执行。
(七)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八)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194,999,961.18 元(含本数),扣除相关不
含 税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0,182,075.18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地建设项目、高速电缆及连接产品智能制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
金均围绕主业展开,以扩大公司数据电缆、专用电缆及连接产品的生产能力,
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相关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服务能力。
(九)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
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同意注册批复有效期届满之日。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
成员情况、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一)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
中信建投证券指定廖磊、俞康泽担任本次兆龙互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
荐代表人。
上述两位保荐代表人的执业情况如下: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廖磊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中信建投证券
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美埃科技首次公
开发行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俞康泽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中信建投证券
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执行总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恒达新材首次公
开发行、爱慕股份首次公开发行、水星家纺首次公开发行、春光科技首次公开发
行、数据港首次公开发行、德威新材首次公开发行、旭升集团 2023 年可转债、
岱美股份可转债、旭升集团 2021 年可转债、模塑科技可转债、拓邦股份可转债、
迪贝电气可转债、龙大肉食可转债、汉商集团非公开发行、彩虹股份非公开发行、
红宝丽非公开发行、山西证券非公开发行、禾嘉股份非公开发行、模塑科技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上实发展公司债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本次证券发行上市项目协办人
原项目协办人廖磊已变更为本项目保荐代表人,保荐人不再指派项目协办
人。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项目组其他成员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包括张锦越、管勇、董辰昱、张永斌、鄢让。
张锦越先生:硕士学历,法律职业资格,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
理委员会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岱美股份可转债、旭升集团可转债,在
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执业记录良好。
管勇先生: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现任中信建投证券
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旭升集团可转债,在保
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
业记录良好。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董辰昱先生:硕士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经理,
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鸿禧能源首次公开发行、旭升集团可转债,在保荐业务
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
良好。
张永斌先生: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
管理委员会经理,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鄢让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
高级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恒达新材 IPO、数据港 IPO、模塑科技可
转债、拓邦股份可转债、迪贝电气可转债、龙大美食可转债、汉商集团非公开
发行、拓邦股份非公开发行、模塑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联络互动公司债、
华大海天新三板挂牌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四)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 2203 室
邮编: 200120
联系电话: 021-68801584
传真: 021-68801551
四、关于保荐人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
说明
(一)截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中信建投证券通过资产管理、衍生品等业
务共持有发行人 5.20 万股股票。除上述情形外,不存在其他保荐人或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
方股份的情况;保荐人已建立了有效的信息隔离墙管理制度,保荐人自营业务持
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不影响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公正履行保荐职责;
(二)发行人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保荐人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
行人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者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保荐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与发行人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亦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基于上述事实,中信建投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不存在对其公正履行保荐职责
可能产生影响的事项。
五、保荐人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保荐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
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
慎核查,中信建投证券作出以下承诺:
(一)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证券
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二)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
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四)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
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五)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人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
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六)保证上市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八)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
监管措施;
(九)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中信建投证券承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推荐证
券上市的规定,自愿接受深交所的自律监管。
六、保荐人关于发行人是否已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了
《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决策程序的说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及相关事宜,已经公司 2023 年 11 月 22 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 年 5 月
第十三次会议、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 2 月 6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并形成了相关决议,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
办法》的要求。发行人已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作申请
文件,由本保荐人保荐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
本保荐人经过审慎核查,认为发行方案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其授
权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
七、保荐人关于发行人是否符合板块定位及国家产业政策所
作出的专业判断以及相应理由和依据,以及保荐人的核查内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容和核查过程
公司致力于成为世界先进的数据线缆、专用线缆和连接产品的设计与制造企
业。公司深耕数据传输与连接领域 30 年,在全球信息化浪潮中不断发展壮大,
已成为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数据电缆、专用电缆、连接产品
生产,募投项目均围绕主营业务开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方向。
公司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将投向“泰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高速电缆
及连接产品智能制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泰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是公司完善全球业务布局的重要举措,将助力公司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提高公
司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巩固公司在数据电缆、专用电缆及连接产品领域的领
先地位。“高速电缆及连接产品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不断完善产
品矩阵、升级产品结构、进一步提升产品规模化交付能力,巩固并增强公司在高
速数据传输及工业以太网应用领域的优势地位。
经核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
体情况,结合公司现有业务情况并分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市场空间情况,并
经比对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本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的用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中国电线电缆行业“十
四五”发展指导意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
局规划》等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方向。
八、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事项 安排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 2 个完
(一)持续督导事项
整会计年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督导发行人履行有关上市公
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确保上市公司向监管机构提交的文件
司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披
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
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或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
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事项 安排
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
或补充的,及时向深交所报告;
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
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
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及时向深交所报告。
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发行人的决策机制,协助发行人执行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
相关制度;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
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资源的制度
源的行为,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报告,并发表声明。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 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部控制制度;
防止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信息沟通机制,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制
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 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益的内控制度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故意违法违规的行为,及时报告中
国证监会、深交所,并发表声明。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 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和程序做出相应的规定;
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 2、督导发行人遵守《公司章程》中有关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回
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 避的规定;
表意见 3、督导发行人严格履行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公告关联交易事项;
资金;
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
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
督导发行人及时进行公告;
等承诺事项
督导发行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变更,关注发行人变更的比
例,并督导发行人及时公告。
策程序;
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
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交所报告,并发表声明。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人的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及时通报信息;
权利、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
其他主要约定
查阅保荐工作需要的发行人材料;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事项 安排
监会、深交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等。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
约定;
构配合保荐人履行保荐职责
的相关约定
解释或出具依据。
本保荐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各项要求对发行人实
(四)其他安排
施持续督导。
九、保荐人关于本项目的推荐结论
本次发行上市申请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保荐人
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
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并具备相应的保荐工作底稿支持。
保荐人认为:兆龙互连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同意作为兆龙
互连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并承担保荐人的相应责任。
(以下无正文)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签名:
保荐代表人签名:
廖 磊 俞康泽
内核负责人签名:
徐子桐
保荐业务负责人签名:
刘乃生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签名:
刘 成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