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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疆赛里
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赛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就新赛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名称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 559,999,990.29 元
募集资金净额 554,273,575.20 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 年 1 月 28 日
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
还日期及金额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1]2354 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 110,453,64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0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4,273,575.20 元。2022 年 1 月 28 日,希格玛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验资报
告》(希会验字(2022)003 号)。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
行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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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至 2025 年 12 月 20 日止。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
见。
在上述期限内,公司共使用 3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
金。截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
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总投资为 608,5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项目“湖北新赛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变更为“年处理 20 万吨棉籽浓
缩蛋白及精深加工项目”;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
司专用线扩建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偿还总部银行贷款项目”,金额为
单位:万元、%
发行名称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32,151.30
计划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 已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进
募投项目名称
总额 金金额 金额 度
年处理 20 万吨棉籽浓缩蛋白及
精深加工项目
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
司专用线扩建项目
偿还总部银行贷款项目 3,600.00 3,600.00 3,600.00 100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13,000.00 13,000.00 12,999.89 100
合计 106,609.56 55,427.36 23,621.98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情况。
三、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解决公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
拟从募集资金专户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2,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20 日止,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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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仅
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
过。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 3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已出具相关意见,目前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
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下接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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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郭蕾 马如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