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21 证券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5-069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航空”或“公司”)2022 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
毕。
? 截至 2025 年 12 月 26 日,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 2,082.13 万元(含利
息收入及部分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扣除手续费后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
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 5%,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6.3.22 条的有
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
东会审议,无需经保荐人发表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名称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 299,999.9965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297,203.7999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 年 11 月 18 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0 号)的核准,春秋航空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 62,086,092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48.3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出具普华永道中
天验字(2022)第 0965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均已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决定将其予以
结项。
募集资金实际 节余募集资金金
募集资金承诺使用
结项名称 结项时间 使用金额(万 额(万元)
(不含
金额(万元)
元) 利息收入)
购置 9 架空客
A320 系列飞机
购置 1 台 A320
飞行模拟机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50,000.00 0.00
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金额(含利息收入及部分尚未
支付的发行费用 1 扣除手续费
后净额)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
?补流,2,082.13 万元
应金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占募集资金净额比例为 0.70%。公司拟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公司自身
部分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为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证券登记费。根据 2022 年 3
月 17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关于减免降低部分登记结算业务收费的通知》,
“免收注册地在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上海市、山东省、河南省、陕西省、深圳市等
地区的存量及新增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债券发行人 2022 年登记结算费用,包括证券登记费、
分红派息手续费(含派息兑付)、赎回回售手续费、网络投票服务费、信息查询服务费”,因此公
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证券登记费后续无需支付。
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
战略,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三、适用的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于 500 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5%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及由保荐人发
表明确同意意见的相关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
鉴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且节余募
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 5%,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
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亦无须经保荐人发表意见。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