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25-043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场需求、补充
公司运力。公司拟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金租”)租赁
一、关联交易概述
税 月 租 金 为 89320 欧 元 , 15 年 租 金 共 计 16,077,600 欧 元 , 折 合 人 民 币 约
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89%,占归属于公司股东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所有者权益)的 2.51%。
构成关联交易。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审议本关联交易时,6 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
意,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交易方进行谈判、签署租赁合同等相关事项。张坚、
余小元、闫增军、关颐、唐明通、姚旭、张威、杨杰、方健宁等 9 名关联董事已
回避表决,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了本议案,本次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与中标价格,定
价是按照市场的中标价格作为合同的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
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有失公允和关联交易所产生利益的转移的情况,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
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 年 12 月 28 日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江锦路 60 号-96 号祝锦大厦 B
楼 13-22 层
法定代表人:顾剑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4521665X
经营范围:开展经银监会批准的金融租赁业务及其他业务。
(二)股权情况
华融金租注册资本为 125.64 亿元,公司总部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设有宁波、
金华分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华融航运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公司股东有 16 家,均
由监管部门审批通过,控股股东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60%。
(三)财务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末,华融金租总资产 1642.13 亿元,负债 1422.83 亿元,
净资产 219.30 亿元;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29.17 亿元。
(四)关联关系
因公司与华融金租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五)华融金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关联交易定价是按照市场的
中标价格作为合同的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
则,不存在有失公允和关联交易所产生利益的转移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
司任何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合规合
法。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承租方在免租期内无需支付租金。验收合格当日(“验收合格日”)开始,承租方
应向出租方按月支付直升机租赁费用。租金支付日期:在验收合格日之后的第5
个工作日,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直升机首月租金。该日期将作为承租方后续每月
需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的固定日期。晚于该日期的支付将以逾期计算违约金(但该
日为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的,可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支付并不视为逾期,如该日
在一个月没有对应日,则当月租金支付日应为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本项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存在与公司同业竞争的
情况。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一)关联交易目的
本次 1 架中型直升机的租赁,主要是借鉴国际同行企业的有效做法,探索多
种渠道引进直升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
(二)对公司的影响
租赁 1 架中型直升机,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会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立性和正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额为 41,733,985.24 元。
七、备查文件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