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天
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奈科技”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就天奈科技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
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79号),同意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8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83,0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
行费用1,497.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502.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全部到位,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
告》(天健验[2022]48号)。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
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5 年 截至 2025 年
募集资金 原计划达到
序 11 月 30 日募 11 月 30 日募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预定可使用
号 集资金累计 集资金累计
总额 状态日期
投入金额 投入进度
注:本次发行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1,502.50 万元,低于本次募集
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
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经公司审慎研究后拟将“碳基导电材料复合产
品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 延期后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
项目名称
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碳基导电材料复合产品生产项目 2025 年 12 月 2027 年 12 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循合理、有效运用募集资金的原则,结合项目
实际建设情况、外部环境变化及经营需求,规划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为了满足公
司对产品的优化升级,部分生产设备选型及安装调试工作需进行调整及优化,导
致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放缓。本着
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公
司经审慎研究,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相应延期。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
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后续将进一步统筹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进度,
促使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碳基导电材料复合产品生
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纯钦 王家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