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3 证券简称:泰恩康 公告编号:2025-084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郑锐涵为公司副总经理
的议案》《关于聘任林姿丽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经总经理郑汉杰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郑
锐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分管全面日常工作;同意聘任林姿丽女士
为公司副总经理,分管总经办、业务部、质管部等部门。郑锐涵先生与林姿丽女
士的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郑锐涵先生、
林姿丽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郑锐涵先生简历
郑锐涵,男,出生于 1994 年 8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2020 年 5 月至今任职广东泰恩康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
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锐涵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郑锐涵先生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汉杰先生与孙伟文女士之子,除此之外,郑锐涵先生与公司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
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林姿丽女士简历
林姿丽,女,出生于 1976 年 1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药师。2000 年 7 月至今,在公司任职,历任总经理助理、监事会主席,现
任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姿丽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公司 2025
年员工计划 4.00%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林姿丽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
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
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