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编号:临 2025-091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资助对象: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
港股份”)参股公司北京电子城空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城空港”或“资
助对象”);
? 资助方式:有息借款展期;
? 资助金额:91,672,878.39 元人民币;
? 资助期限:1 年;
? 资助利率:4.35%;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财务资助展期事项概述
子城”)合资成立电子城空港,电子城空港注册资本金 35,800 万元,主营业务
为房地产开发;出租商业用房等。空港股份以货币形式出资 15,340.30 万元,股
权比例为 42.85%,电子城以货币形式出资 20,459.70 万元,股权比例为 57.15%。
为满足电子城空港经营所需,公司及电子城前期按股权比例向电子城空港提
供借款 216,972,878.39 元,其中公司提供借款 92,972,878.39 元,电子城提供
借款 124,000,000.00 元。2023 年 12 月份电子城空港归还本金 500,000.00 元及
相应利息;2024 年 11 月份电子城空港归还本金 500,000.00 元及相应利息;2025
年 11 月电子城空港归还本金 300,000.00 元及相应利息,截至目前剩余借款为
鉴于上述借款即将到期,为满足参股公司电子城空港业务发展、资金周转及
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对前述借款进行
展期。内容详见 2025 年 11 月 26 日、2025 年 12 月 12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
期的进展公告》《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进行展期,借款展期期限 1 年,借款展期利率 4.35%。
二、《借款展期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资 助 方: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二)资助对象:北京电子城空港有限公司(甲方);
(三)资助金额:91,672,878.39 元;
(四)资助期限:1 年;
(五)资助利率:4.35%;
(六)利息计算:
计息。
调整,根据国家政策执行调整后税率)。若本合同项下借款发生挤占挪用或逾期,
则按月计收罚息、逾期利息。
按合同借款利率上浮 30%(称为“逾期利率”)计收逾期利息。甲方因无力偿还
应付未付的借款本金及利息,乙方书面同意展期后不属于逾期范围。
(含该日)按合同借款利率上浮 50%(称为“罚息利率”)计收罚息,乙方并追
究甲方其他违约责任且有权随时宣布全部或部分未到期借款立即到期。
(七)借款的偿还:
算。
列第(2)种方式执行:
(1)每次还款的本息占比,不低于计至当时的累计欠款本息占比;
(2)利息金额不少于拟归还借款本金 10%,直至借款利息偿清为止。
款,并停止继续发放借款,同时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1)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或未按期足额支付本金、利息或/及其
他应付款项。
(2)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的,或
者拒绝接受乙方对其使用借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进行监督的。
(3)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一项义务。
(八)违约责任:
或完全不履行本合同的,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约定收取逾期利息。
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实现债权的费用。
三、财务资助展期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公司向电子城空港提供财务资助展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
不利影响。电子城空港为公司参股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其另一股东电子城非公
司关联人,同时,电子城按照所持电子城空港股权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展期,风险
处于可控范围内。为了保证借款能够及时收回,本公司将密切关注电子城空港的
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随时评估其风险变化,督促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用,
加快项目回款,按时偿还股东借款本金及利息。
四、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展期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 54,823.02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比例为 55.29%;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 9,167.29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比例为 9.25%。
五、备查文件
《借款展期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