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
专门会议决议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
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潘志成先生
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并形成以下决议:
们确信所列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内
容,其必要性可以肯定,且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或公司股
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
表决。
独立董事:潘志成 曹麒麟 梁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