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医药: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5 20: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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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安徽万邦医
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医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万邦医药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份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25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6.6667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7.8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3,133.34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231 号)。
   公司已对前述到账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银行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累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计投入金额
       药物 研发及 药代动力 学工程
       中心项目
          合计                48,398.00                32,651.34
     三、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闲置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
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
     四、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有效期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
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8.2 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
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
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现金管理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单项投资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闲置募集
资金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
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
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相关投资产品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衍生品
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有效期内和额
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收益将严格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
行管理和使用。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将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
品属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
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购买,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
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的单位及其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等高风
险投资,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
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业机构进行审计;
信息披露工作。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和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活动的开展。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
公司股东的利益。
  七、相关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
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8.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
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
超过人民币 8.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
用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
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璐            徐 诚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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