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8 证券简称:强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5-113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股东宁阳县强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泰安市强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尹高斌先生和刘刚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控股股东宁阳县强瑞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瑞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泰安市强瑞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强瑞投资”)计划在 2025 年 11 月 3 日至
超过 3,102,82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00%)。
强瑞科技、强瑞投资已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1 日通过集中
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17.79 万股,控股股东强瑞科技及其一
致行动人累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54.78%变动为 53.64%,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7)。
强瑞科技、强瑞投资已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7 日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96.12 万股,控股股东强瑞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
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53.64%变动为 52.71%,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股份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0)。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收到强瑞科技、强瑞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
股份触及持股比例 1%整数倍的告知函》,强瑞科技、强瑞投资在本次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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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86.01 万股,导致其及其一致行动
人累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52.71%变动为 51.88%,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义务人 1:宁阳县强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义务人 2:泰安市强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义务人 1: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文庙街道文成园物业楼 2 楼 204
号
住所
义务人 2: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文庙街道南关村金阳商贸城物
业楼 203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
强瑞科技、强瑞投资因自身资金需求,在 2025 年 12 月 18 日
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权益变动过程
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
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股票简称 强瑞技术 股票代码 301128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860,138 0.83
合 计 860,138 0.83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
其他 □(请注明)
金来源(可多选)
不涉及资金来源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54,527,583 52.71 53,667,445 51.88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448,853 12.04 12,448,853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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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公司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控股股东强瑞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强瑞投资计划在 2025 年 11
行已作出的承诺、 月 3 日至 2026 年 2 月 2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
意向、计划 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102,825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比例 3.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强瑞科技、强瑞投资本次减持与已披露的
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
内,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 《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 是□ 否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
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
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 否
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
知函》;
注:上表中的数据仅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计算结果可能存在误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强瑞科技、强瑞投资已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告知公司其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期间的减持详情;并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就其提前终止
本次减持计划的事项通知公司。自 2025 年 12 月 23 日起,强瑞科技、强瑞投资
未再减持任何股份。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深圳
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在公司决策及审议前述激励计划期间,已经充分
做好信息保密的工作,公司股票价格未出现异常波动。强瑞科技、强瑞投资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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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的决策时间均早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审议
时间。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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