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4 证券简称:本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5-099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杭州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根据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珠海硕鸿电路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硕
鸿”)与杭州银行签订《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及其项下单笔业务合同所形成的债
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额融资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二、担保额度的审批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同意公司拟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包括银行融资担保和业务担保)合计不超过
人民币 3 亿元,上述预计总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展期或续保,不含
之前已审批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以及其他单独审议的担保事项。担保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担保额度的有效
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上述额度
内,每笔担保的担保金额、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授权人与相关方共
同协商确定。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
度内签署担保事宜的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
其指定的代理人在总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符合要求的被担保对象之
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审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本次担保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内,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根据上述授权,公司对珠海硕鸿可提供
的担保额度为 15,000 万元。本次担保开始履行前,珠海硕鸿已使用的担保额度
为 5,000 万元;本次担保开始履行后,珠海硕鸿已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10,000 万元,
尚余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5,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珠海硕鸿的实
际担保余额为 2,494.53.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零售;货物进出口;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
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
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单位: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44,779,654.69 134,570,663.26
总负债 1,049,197.43 101,723,975.12
净资产 43,730,457.26 32,846,688.14
主要财务数据 2024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 17,160,169.81
利润总额 -1,874,672.85 -10,883,769.12
净利润 -1,830,921.27 -10,883,769.12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乙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被担保人/债务人:珠海硕鸿电路板有限公司。
(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
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
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叁年。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 37,200 万元(均为公司
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4,148.55 万元,占公
司 2024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19%;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
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涉及逾期债务、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