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5-050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
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
部分闲置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上述现金管理额度的使用期限将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到期。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
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
部分闲置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上述现金管理额度的使用期限将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到期。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子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
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 2022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
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
使用,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上述现金管理额度的
使用期限将于 2026 年 9 月 25 日到期。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为公司和股
东创造更多价值,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
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 2022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
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
使用,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上述现金管理额度的
使用期限将于 2026 年 12 月 24 日到期。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合计计划使用不超过 158,000.00 万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等事宜,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
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4 号),同意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股票 32,048,107 股,每股发行价格
共计 21,150,195.56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007,395,915.94 元。上述募集资
金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3XAAA3B0103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资金效益,实现公司资金的
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
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
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即自 2025 年 12 月 25 日至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计计划使用不超
过 158,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9 亿元的现
金管理额度的使用期限将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到期,1.8 亿元的现金管理额度的
使用期限将于 2026 年 9 月 25 日到期)。在上述额度、使用主体和期限内,资金
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中心负责操作、
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
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
理和使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
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获得
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合同文件等事宜,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中心负责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
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
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
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 2022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
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上述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
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