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股份: 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5 18: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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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70          证券简称:新媒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8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
分配预案已获 2025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本次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
   公司拟以目前总股本 227,838,591 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人 民 币 11 元 ( 含 税 ) , 总 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人 民 币
利润的 48.96%;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总额
将按每股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227,838,591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9.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2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12 月 3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5 年 12 月 22 日至登记日 2025 年 12
月 3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 686 号自编 25 幢后座 401;
咨询联系人:陈冬捷;
电话:020-26188386;
传真:020-26188472。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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