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1 证券简称:盛德鑫泰 公告编号:2025-052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孙公司江苏攀森智能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攀森”)因前期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
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常州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已到期,为满足自身经
营的资金需求,拟向上海银行常州分行申请 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控股子
公司江苏锐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锐美”)为其提供担保,担
保期限为三年。
经控股子公司江苏锐美股东会决议,同意为江苏攀森 5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经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智能车
载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橡胶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模具制造;建筑用金属
配件制造;家具制造;塑料制品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元
财务指标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201,479,467.55 207,463,994.27
净资产 119,910,167.47 116,737,965.91
财务指标
营业收入 43,059,706.59 135,207,811.00
营业利润 3,462,964.05 18,359,217.89
净利润 3,172,201.56 14,510,373.78
简称“广州锐美”)为江苏锐美全资子公司,江苏攀森为广州锐美的全资子公司,
江苏攀森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甲方):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保证人(乙方):江苏锐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
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和实现债权或担保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仲裁、律师、保全、保险、鉴定、评估、登记、过户、翻译、鉴证、公证费等)。
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若本合同所述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人承担
保证责任的期间为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因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时,保证期间相应提前。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39,390.25
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4.0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
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五、其他
特此公告。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