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48174.SZ 债券简称:23 大悦 01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3 大悦 01”拟再次实施回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作为“23 大悦 01”(债券代码:148174.SZ)的发
行人,分别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2025 年 12 月 1 日和 2025 年 12 月 2 日披
露《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3 大悦 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
售实施办法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3 大悦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3 大悦 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三
次提示性公告》。本期债券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
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回售登记期为 2025 年 12
月 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8 日(仅限交易日)。
由于部分有意向回售投资者未按期申报,公司拟实施二次回售,公司已
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和 2025 年 12 月 25 日披露《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23 大悦 01”拟再次实施回售向投资者征求意见的公告》和《大
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3 大悦 01”拟再次实施回售向投资者征求
意见结果的公告》。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公司作为“23 大悦 01”(债券代码:148174.SZ)的发行人,有权决
定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根据当前的
市场行情,公司决定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即“23 大悦 01”债券存续期
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为 2.21%。
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
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登记期内登记;若投资者未作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23 大悦 01”。投资者选择回售可
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说明为准。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前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
息期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决定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自票面利率调
整生效日起,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按照以下方式确定:调整后的票面利率以
发行人发布的票面利率调整实施公告为准,且票面利率的调整方向和幅度不
限。
本期债券发行人将下调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为
调整票面利率前,存续期内的债券派息兑付列表如下:
每张兑付 每张派息/兑
序 业务 派息/ 年利率 证券计 每张派息金
起息日 本金额 付金额
号 类型 兑付日 (%) 划面值 额(元)
(元) (元)
全部
兑付
调整票面利率后,存续期内的债券派息兑付列表如下:
每张兑付 每张派息/兑
序 业务 派息/ 年利率 证券计 每张派息金
起息日 本金额 付金额
号 类型 兑付日 (%) 划面值 额(元)
(元) (元)
全部
兑付
二、二次回售实施办法
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回售给发行人。
给本公司,在回售申报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
撤单,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如果当日
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
报(限回售登记期内)。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
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公司为登记回售的债券持有人办理兑付。
记手续即视为债券持有人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说明为准。
三、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利率为 3.97%。
的申报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
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发放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
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四、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 3 区龙井二路 3 号中粮地产集团中心第 1 层
联系人:葛彦彤
电话:0755-23999288
邮政编码:51804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人:姜琪、王翔驹、马征
电话:010-60834513
传真:010-60833504
邮政编码:100026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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