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9 证券简称:恒帅股份 公告编号:2025-112
债券代码:123256 债券简称:恒帅转债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恒帅转债”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恒帅转债”当期转股价格(62.55
元/股)的130%(含130%,即81.32元/股),根据《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
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已触发“恒帅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于不提前赎回“恒帅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议本次不行使“恒帅转债”
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在未来3个月内(即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3月25日),
如再次触发“恒帅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6
年3月25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恒帅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
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恒帅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4号),公司于2025
年5月2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32,759.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
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3,275,9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为人民币32,229.9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5]9241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于2025年6月1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恒帅转债”,
债券代码“123256”。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5
年6月5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
止,即2025年12月5日至2031年5月28日止(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
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恒帅转债”转股价格未发生调整,当前转股价格为62.55
元/股。
(五)可转债回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4
日召开了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和“恒帅转债” 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根据《募集说
明书》的约定,“恒帅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本次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11
月17日至2025年11月21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
的相关文件,“恒帅转债”本次共回售10张,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恒帅转债”可选择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6)。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恒帅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
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本次可转债
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
转债到期日止。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
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董事会(或
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有权决定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
本次可转债。
(二)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情况
自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25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
不低于“恒帅转债”当期转股价格62.55元/股的130%(含130%,即81.32元/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恒帅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
提前赎回“恒帅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
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恒帅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决定未来3个月内
(即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3月25日),如再次触发“恒帅转债”上述有条件
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2026年3月25日后的首个交易日重
新计算,若“恒帅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
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恒帅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恒帅转债”的情况以及在未来6个月内减
持“恒帅转债”的计划
经核实,在本次“恒帅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2025年6月26
日至2025年12月25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恒帅转债”的情况如下:
期初持有数量( 期间买入数量 期间卖出数量 期末持有数量
持有人名称 持有人身份
张) (张) (张) (张)
宁波恒帅投资管理有
控股股东 1,755,389 0 0 1,755,389
限公司
俞国梅 实际控制人 585,130 0 585,130 0
宁波玉米股权投资管 控股股东、实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际控制人的一 88,319 0 88,319 0
伙) 致行动人
合计 2,428,838 0 673,449 1,755,38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恒帅转债”的计划。若上述相
关主体未来拟减持“恒帅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
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恒帅转债”的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关于有条件赎回的约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不提前赎回“恒帅转债”事项无异议。
六、风险提示
截至2025年12月25日收盘,公司的股票价格为115.97元/股,“恒帅转债”
当期转股价为62.55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恒帅转债”可能
再次触发赎回条款。以2026年3月25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恒帅转债”
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
“恒帅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恒帅转债”的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投资。
七、备查文件
债”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