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49 证券简称:信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9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股东尚融宝盈(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上海尚融聚源股权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股5%以上股东因减持股份而导致权益变动并触及1%和5%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099,97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降至4.99997%(占
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05248%)。不再是公司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9)。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尚融宝盈(宁波)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尚融宝盈”)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尚融聚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尚融聚源”)计划自该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
月内以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28,200股(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
后公司总股本的3%,占公司A股总股本的2.968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的《关于权益变动至5%以下并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获悉于
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52,84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0322%(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公
司总股本比例为1.0430%)。
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99,974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占剔除回购专
占公司总股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户股份数后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本的比例
(元/股) (股) 司总股本比例
(%)
(%)
尚融宝盈(宁
集中竞价交 2025-10-28至
波)投资中心 51.20 693,200 0.6796 0.6867
(有限合伙) 易 2025-11-12
尚融宝盈(宁
波)投资中心 大宗交易 2025-11-17 53.30 52,000 0.0510 0.0515
(有限合伙
上海尚融聚源股
集中竞价交 2025-11-05至
权投资中心(有 47.38 307,641 0.3016 0.3048
限合伙) 易 2025-12-22
合计 / / / 1,052,841 1.0322 1.0430
注:以上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该
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利润分配或者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本公告涉及计算相
关股份数量、比例时,如相关数据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二、 自公司上市至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
为 基 数 ,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人 民 币 10.00 元 ( 含 税 ) , 共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派实施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转增前持有股份 转增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数(股) 持股比例(%)
尚融宝盈(宁
波)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上海尚融聚源股 205,094 0.30161 307,641 0.30161
权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
合计 4,101,877 6.03217 6,152,815 6.03217
三、 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种类 占公司总股 占公司总股
股数 本的比例 股数 本的比例
尚融宝盈 人民币普通股
(宁波)投 (无限售条件股 5,845,174 5.73056% 5,099,974 4.99997%
资中心(有 份)
限合伙)
上海尚融聚
源股权投资 人民币普通股
(无限售条件股 307,641 0.30161% 0 0.0000%
中心(有限
合伙) 份)
人民币普通股
合计 (无限售条件股 6,152,815 6.03217% 5,099,974 4.99997%
份)
注:以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目前总股本102,000,000股。按照目前公司总股
本102,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1,060,000股进行计算,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变动前持有公
司股份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6.09552%、本次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占剔除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5.0524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099,97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降至4.99997%(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05248%)。不再是公司持股比例5%
以上的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其他相关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致,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上述减持计划尚未
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该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比例降至4.99997%(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05248%)。信息披露义
务人不再是公司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
五、备查文件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