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信仪器: 关于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4 19: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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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22          证券简称:禾信仪器              公告编号:2025-078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信仪器”、“公司”)拟与广州市粤港澳大湾
区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高端科学仪器中心(以下简称“国转中心”)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即国转中心拟承租公司位于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新瑞路 16 号之一 1 号楼 1-7 层的办公用房为
其工业、生产、科研、办公之使用场地,租赁面积合计不超过 9482.9588 ㎡,租期 3 年,自
等费用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0 元(含代扣代缴的水电费等,费用以相关收费单位
开具的缴费通知上记载的实际发生金额为准),交易情况以双方最终签署的正式房屋租赁合同
及按照双方约定的单价、实际用量据实结算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亦不存在重大法律
障碍。
   ?本次交易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产利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与国转中心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即国转中心拟承租公司位于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新瑞路 16 号之一 1 号楼 1-7 层的办公用房为
其工业、生产、科研、办公之使用场地,租期 3 年,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包括起止日期)。租赁价格经双方参照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公布的《2024 年广州市房
屋租金参考价》、广东新鸿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
司拟出租资产事宜所涉及的广州黄埔区新瑞路 16 号之一 1 号楼 1-7 层首年月租金市场价值资
产评估报告》
     (广鸿评字第[2025]102103 号)及结合广州市办公楼市场价格及租赁房屋所在地
区周边办公楼、园区定价标准进行协商确定。公司本次拟出租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 9482.9588
㎡,租金预计为每月 48 元/㎡(不含管理费和其他费用),物业管理费预计为每月 8 元/㎡。房
屋租赁期间,租金、物业费等费用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0 元(含代扣代缴的水电
费等,费用以相关收费单位开具的缴费通知上记载的实际发生金额为准),交易情况以双方最
终签署的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及按照双方约定的单价、实际用量据实结算为准。
  鉴于公司为国转中心发起人之一,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周振先生为国转中心理事会理事长、
执行主任及公司董事高伟先生为国转中心法定代表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出于谨慎性原则,认定国转中心为公司关联方。因此,公司拟与国转中心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除已审议的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或与不
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故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人才引进、技术交流、成果孵化。
              (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的活动,
须依法经过批准。)
                                                           单位:元
                  项目
   主要财务指标                   1-9月(未经审计)            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481,742.86           /
                 负债总额              70,713.66           /
                资产净额        11,411,029.20    /
                 收入         10,500.390.36    /
               净资产变动额       10,411,029.20    /
  注: 国转中心于2025年5月27日新设成立。鉴于其成立时间较晚,截至目前,不存在2024年经审计的
财务数据。
  (二)关联关系
  公司为国转中心发起人之一,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周振先生为国转中心理事会理事长、执
行主任及公司董事高伟先生为国转中心法定代表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出于谨慎性原则,认定国转中心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租出资产,交易标的为
位于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新瑞路16号之一1号楼1-7层的办公用房。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等限制或禁止租赁的强制措施,亦不涉及任何诉讼、仲裁事项。需特别说明的是,公司本次拟
用于出租的房屋已抵押给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芳村支行,以此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本次
公司与国转中心的租赁交易事项已获得上述银行的认可。截至目前,公司拟出租的房屋及其附
属设施均处于安全、可正常使用且符合租赁条件的状态,完全适用于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该
房屋权属状况良好,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公司正常出租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一)定价原则、方法和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参考了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公布的《2024年广州市房屋租金参考
价》、广东新鸿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出租资
产事宜所涉及的广州黄埔区新瑞路16号之一1号楼1-7层首年月租金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广鸿评字第[2025]102103号)及结合广州市办公楼市场价格及租赁房屋所在地区周边办公楼、
园区的定价标准,由公司与国转中心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二)定价的公平合理性分析
  本次租赁事项系双方根据实际情况,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
参考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的指导价格、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价格及结合租赁房屋所在
地区的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友好协商后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
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租方: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广州市粤港澳大湾区全国高校名区域技术转移转化高端科学仪器中心(以下简称
乙方)
  以下一方:指甲方或乙方。双方:指甲方和乙方的统称。
日期)。
千克/平方米。计租面积为9482.9588平方米。
积计算,即月租金=单价*建筑面积,日租金=月租金/当月天数,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
位。月租金合计为455,182.02元,大写:肆拾伍万伍仟壹佰捌拾贰元零贰分。
写:柒万伍仟捌佰陆拾叁元陆角柒分);日物业管理费=月物业管理费/当月天数,按照四舍五
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后可以调整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自收费调整之日
起,乙方应按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支付物业管理费。
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依法留置乙方在租赁物
内的办公用品和生产设备,直至乙方支付完毕所欠租金及相关违约金。
金的违约金。
金或其他费用超过30日,自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15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
甲方有权停止乙方对水、电、气的设备设施使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第三人的损失)
由乙方全部承担。
受行政处罚、给甲方或任何第三人造成侵害的,除非能在甲方允许的期限内得以全部整改,否
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场所,同时,乙方应支付90日的租金(以合同约定的最后一
年租金为计算标准)作为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方所有,甲方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同时甲方应一次性无息全额退还未到期的剩余租金。
  自本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应为租赁期间物业内的财产、人身和其他必要的购买相
应的保险(包括责任险),并须自行承担财产、人身损失风险。如乙方未能购买上述保险,由
此产生的所有赔偿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场所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争议不影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履行。
  公司尚未就本次租赁事项签署正式合同,具体内容将以双方最终签署的正式房屋租赁合
同为准。
  (二)关联交易的履约安排
  本次交易,双方已就可能存在的违约责任于拟签署的租赁合同做出明确规定,就乙方不按
照约定支付租金及其他应付费用等情况做出适当的保护公司利益的合同安排。公司与交易关联
方将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将处于空置状态的部分房屋租赁给国转中心使用,可以有效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有
利于提高公司资产利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向关联方出租房屋,
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具有合理的商业理由,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租赁合同按正常商业条款及公平原则订立,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正,公允,且本次交易在双方平等协商达成的协议基础上推进实施,
交易结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本次交
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1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与广州市粤港澳大湾区
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高端科学仪器中心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业务
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该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
场化原则,有利于推动公司相关业务的顺利开展,亦有效提升公司资产的利用效率,增加经济
效益,切实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
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该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
公允的市场化原则,有利于推动公司相关业务的顺利开展,亦有效提升公司资产的利用效率,
增加经济效益,切实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房屋租
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周振
先生、高伟先生已回避表决。
  八、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与国转中心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
同约定其承租公司位于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新瑞路16号之一1号楼1-7层的办公用房,租赁面积
合计不超过9482.9588㎡,租赁期限自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2月31日,租赁到期后双方再
协商确定合同续签事宜。租赁价格,双方参照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公布的《2024年广州市
房屋租金参考价》、广东新鸿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
公司拟出租资产事宜所涉及的广州黄埔区新瑞路16号之一1号楼1-7层首年月租金市场价值资
产评估报告》(广鸿评字第[2025]102103号)及结合广州市办公楼市场价格及租赁房屋所在地
区周边办公楼、园区定价标准进行协商确定。房屋租赁期间,租金、物业费等费用总额预计不
超过人民币130万元(含代扣代缴的水电费等,费用以相关收费单位开具的缴费通知上记载的
实际发生金额为准),交易情况以双方最终签署的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及按照双方约定的单价、
实际用量据实结算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结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历史
关联交易事项属于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已于2025年10月22
日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
  特此公告。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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