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378 证券简称:泰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5
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
(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3 号》”)及 《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
工持股计划》
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2023 年股权激
励计划(草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
年股权激励授予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在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
时履行了回避表决的义务。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
年股权激励授予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同意意
见。
(三)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公告《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期 10 天。公示期满后,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8 日披露了《青岛泰德汽车轴承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拟认定核心员
工的核查意见》以及《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股权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 年 9 月 15 日,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2023 年股
权激励授予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3 年股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股东在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履
行了回避表决的义务。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公开
征集委托表决权,无股东向征集人委托投票。
(五)2023 年 9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
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3 年
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六)2023 年 9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本
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七)2023 年 11 月 7 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
披露了《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结果公告》。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完
成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432 万股。
(八)2025 年 12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
律意见书》。
二、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一个限售期届满
根据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起 2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 20%。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登记完成之日为 2023 年 11 月 3 日,第一个限售期已于 2025 年 3 月 3 日届
满。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
根据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具体如下:
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负面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
公司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满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足解除限售条件。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内
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
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
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公司业
根据经审计的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绩考核条件: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3 年营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及扣非后净利润为
业收入为 275,772,875.74 元,扣非后净
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利润(剔除本次股权激励股份支付费
用的影响,下同)为 9,081,647.15 元;
指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
扣非后净利润为 29,274,009.44 元。
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其中扣非后净
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为 222.34%。
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时
公司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公司业
剔除本次股权激励股份支付费用的影
绩考核条件已成就。
响。
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1)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负面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
考核
合格 不合格
结果
评分 象 2024 年度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
A B C D
等级
均为 A,满足 100%解除限售条件。另有
个人 1 名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去世。
层面
解除 100% 90% 80% 0
限售
比例
综上,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监管指
引第 3 号》及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授予的限制 本次解除限 因其它原因需继 解除限售数 解除限售条件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售数量 续限售的股票数 量占获授数 股数占当前总
(股) (股) 量(股) 量比例 股本比例
张春山 董事长 1,430,000 286,000 286,000 20% 0.18%
宋登昌 总经理 1,430,000 286,000 286,000 20% 0.18%
周兴山 副总经理 1,430,000 286,000 286,000 20% 0.18%
荆震 副总经理 200,000 40,000 40,000 20% 0.03%
于秋丽 核心员工 1,430,000 286,000 286,000 20% 0.18%
赵金红 核心员工 100,000 20,000 20,000 20% 0.01%
杨盛朋 核心员工 1,430,000 286,000 286,000 20% 0.18%
耿帅 核心员工 150,000 30,000 30,000 20% 0.02%
赵贤明 核心员工 1,430,000 286,000 286,000 20% 0.18%
王胜琛 核心员工 440,000 88,000 88,000 20% 0.06%
李耀华 核心员工 1,430,000 286,000 286,000 20% 0.18%
刘闯 核心员工 550,000 110,000 110,000 20% 0.07%
张道亮 核心员工 100,000 20,000 20,000 20% 0.01%
司利敏 核心员工 70,000 14,000 14,000 20% 0.01%
倪翠翠 核心员工 100,000 20,000 20,000 20% 0.01%
朱兆杰 核心员工 50,000 10,000 10,000 20% 0.01%
赵国庆 核心员工 75,000 15,000 15,000 20% 0.01%
左臣云 核心员工 200,000 40,000 40,000 20% 0.03%
徐福东 核心员工 150,000 30,000 30,000 20% 0.02%
褚延滨 核心员工 100,000 20,000 20,000 20% 0.01%
侯月东 核心员工 60,000 12,000 12,000 20% 0.01%
夏伟 核心员工 50,000 10,000 10,000 20% 0.01%
胡西佔 核心员工 60,000 12,000 12,000 20% 0.01%
李抗抗 核心员工 50,000 10,000 10,000 20% 0.01%
刘振华 核心员工 100,000 20,000 20,000 20% 0.01%
王登现 核心员工 200,000 40,000 40,000 20% 0.03%
郑绍河 核心员工 75,000 15,000 15,000 20% 0.01%
刘宣华 核心员工 50,000 10,000 10,000 20% 0.01%
张正学 核心员工 50,000 10,000 10,000 20% 0.01%
黄涛 核心员工 75,000 15,000 15,000 20% 0.01%
张海龙 核心员工 100,000 20,000 20,000 20% 0.01%
周兴堂 核心员工 100,000 20,000 20,000 20% 0.01%
王杰 核心员工 150,000 30,000 30,000 20% 0.02%
丁福明 核心员工 50,000 10,000 10,000 20% 0.01%
李大勇 核心员工 50,000 10,000 10,000 20% 0.01%
张仁龙 核心员工 100,000 20,000 20,000 20% 0.01%
张丰先 核心员工 50,000 10,000 10,000 20% 0.01%
胡文浩 核心员工 50,000 10,000 10,000 20% 0.01%
邹浩 核心员工 250,000 50,000 50,000 20% 0.03%
张正召 核心员工 105,000 21,000 21,000 20% 0.01%
马强 核心员工 200,000 40,000 40,000 20% 0.03%
核心员工(37 人) 9,780,000 1,956,000 1,956,000 20% 1.27%
合计 14,270,000 2,854,000 2,854,000 20% 1.84%
注: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
其所持股份锁定及买卖股份行为,应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作的公开承诺。
月 20 日起至 2029 年 6 月 19 日自愿对持有的公司股票进行限售。
心员工于秋丽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约定一致行动有效期内(2025 年 6 月 20 日至 2027 年
四、相关审核意见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公司未发生不得解除限
售的情形,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业绩考核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
考核均达到要求。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行使权益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其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实施本次解
除限售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审批程序,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符
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监管指引第 3 号》以及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一)《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
四次会议决议》;
(三)
《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
议》;
(四)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