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达装备”或“公司”)的持续督导
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人应尽的职责,对超达装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
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有关持续督导的最
新要求进行。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超达装备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
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近期监管政策的相关内容,包括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修订情况、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等
方面,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强调了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行为规范的重要性。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超达装备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
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
培训人员为姜磊(保荐代表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
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超达装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
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
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所应承
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超达装备的规范运作水平。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姜 磊 李宗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