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航运: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4 18: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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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20   证券简称:凤凰航运       公告编号:2025-056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见为保留意见。
称“大信”);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致同”)。
的公告(尚未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现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未来审计工作的
需要,经选聘确定大信为 2025 年度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用大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总部设在北京,具备
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及 H 股企业审计资格,全国设有多家分支机构,香港设有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分所并发起设立国际会计网络。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45
人,其中合伙人 175 人,注册会计师 103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0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 221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95.44 亿元,收费总额 2.82 亿元。主
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指
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 家。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
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本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
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 426.31 万元,均已履
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9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0 人次、自
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9 人次。
  (二)项目信息
  拥有注册会计师。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安琪酵
母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4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有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存在受到辽
宁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
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或买卖公司股票,无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
轮换符合规定。
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致同此前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执业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
公正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致同为公司 2024 年度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委托致同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形。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变更原因
  公司曾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披露拟续聘致同的公告(尚未签订审计业务约定
书),现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未来审计工作的需要,经选聘确定大信为 2025
年度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办理
本次变更具体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
  (三)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与致同充分事前沟通,致同知悉且无异议。致同与大信将
按《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
沟通》规定,做好后续沟通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执业资格等进行调研审查,认为大信具备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与公司股东及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审
计独立性的情形,建议聘任其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一年。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及联系方式。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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