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1 证券简称:光庭信息 公告编号:2025-075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汽(常州)创新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和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
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或“公司”)原股东上汽(常州)创新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
创投”“转让方”)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集团”“受
让方”)于2025年9月22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上汽创投将其持有的公司股
份2,930,10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16%)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上汽集团转让
(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本次股份转让属于股东同一控制下不同主体之
间的内部转让,不涉及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本次股份转让不涉及
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二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一、本次股份转让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上汽创投与上汽集团于2025年9月22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上
汽创投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930,10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16%)以非公开协
议转让方式向上汽集团转让。
本次股份转让属于股东同一控制下不同主体之间的内部转让,不涉及通过二
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本次股份转让不涉及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股东拟在同一控制下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协议转让事项的执行情况与前期披露、协议约定安
排一致。
二、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经上述转让双方共同确认,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并于2025年12月24日收到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
日期为2025年12月23日,过户股份数量合计为2,930,10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股份,成为公司股东。
过户前后双方的持股情况:
单位:股
本次过户前持有股份 本次过户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上汽(常州)创新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2,930,108 3.16% 0 0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 0 2,930,108 3.16%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转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协议转让双方将严格遵守相
关规定及承诺。本次协议转让受让方上汽集团承诺,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的十二
个月内不减持其本次交易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对公
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
认书》。
特此公告。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