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115 证券简称:思林杰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2025 年 12 月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8
议案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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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充分尊重广大股东,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
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须知如下:
一、 公司董事会具体负责股东会召开等有关事宜。
二、 在股东会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三、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
定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股东会通知
载明的证明文件,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方可出席会议。
四、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必须认真履行
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扰乱会议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发生干扰股东会秩
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董事会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出席会议人员应听从
股东会工作人员劝导,共同维护好股东会秩序和安全。
五、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会发言,请于会前 10 分钟向股东会秘书处登记,出示
持股的有效证明,填写“发言登记表”。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登
记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
六、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发言时应先
报告所持的股份份额。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5 分钟。
七、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
泄漏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及指定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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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 本次股东会需通过的事项及表决结果,通过法定程序进行法律见证。本次股东会由上
海泽昌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九、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听从股东会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股东会秩序和安全。
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
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
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
会有权对股东会意外情况作出紧急处置。
十、 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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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本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期
间依法行使表决权,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特制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表决办法。
一、 股东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在股东会表决时,以其所代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
二、 股东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应逐项表决,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在议案下方的“同意”“反
对”“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以在所选择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不符合此规则的表
决均视为弃权。
三、 表决完成后,请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将表决票及时投入票箱,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
每一议案的表决投票,应当至少有两名股东代表及见证律师参加清点。
四、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表决结果在获取网络投票结
果后,连同现场投票结果共同统计,并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上公告本次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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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31 日 14:30
会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创运路 6 号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集: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出席会议人员:
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股东会主持人:董事长周茂林先生
会议议程:
宣布会议开始,向股东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并宣读会议议程和会议须知
股东审议议案并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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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发言(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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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
其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
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请予审议。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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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核发《关于同意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0 号)。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7 万股并上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总额 109,438.55 万元,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3 月 9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2〕7-22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发行名称 202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总额 109,438.55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97,549.11 万元
超募资金金额 41,820.45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 年 3 月 9 日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
司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合计 55,728.66 55,728.66
二、超募资金使用安排
超募资金金额 41,820.4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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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已使用金额 29,999.60 万元
?其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500.00 万元(含银行
本次使用用途及金额
利息)
注:前次已使用金额包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合计金额 25,000 万元及使
用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票金额 4,999.60 万元(含交易费用),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
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一)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并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2,5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并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2,500.00 万元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 25,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
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
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
主营业务相关支出。
公司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12,500.00 万元(含银行利息),占超募资金
总额(41,820.45 万元)的比例为 29.89%。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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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承诺及说明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其修订说明,自 2025 年 6 月 15 日《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施行前已发行完成取
得的超募资金,仍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超募资金已于 2022 年 3 月 9 日全部到位,相关超
募资金的使用仍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第十条规定,因此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
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除公司控股子公
司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剩余超募资金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
使用前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请予审议。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