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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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
式购买北京金康普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8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公司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
保密制度,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充
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严格控制参与本次交易的人员
范围,尽可能地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
二、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及时记录商议筹划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
录,并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在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交易协议设有保密条款,约定各方对本次交易
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四、公司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
股票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五、为避免因内幕信息泄露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
开市起停牌。
综上,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
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
地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