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能电气: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3 21: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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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能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电气”、“上市公司”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中能电气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2507 号)同意注册,
中能电气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4,000,000 张,发行面值人民币 100 元/张,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0,000,000.00 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394,841,363.15 元。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12
月 16 日出具《关于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的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3]D-0041 号)。
  上述募集资金已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与保荐
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
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拟投入        累计投入募        尚未投入募
       项目名称
号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合计          40,000.00         39,484.14    14,538.86    24,945.28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 25,404.70 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公司拟将上述
剩余募集资金共计 25,404.70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的
用途进行变更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原因及募集资金剩余情况
    (一)原募投项目的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为“新能源储充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具体情
况如下:
    新能源储充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福建中能,本项目分为储能和充电桩
两个子项目。总投资额为 32,411.48 万元,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20,000.00 万
元,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9,484.14 万元,项目建设期为 24 个月。本项目
通过改造现有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引进先进生产设备及检测设备,用于充电桩
设备、储能集成系统的生产线建设,主要产品包括 80kW 直流充电桩、160kW 直
流充电桩、240kW 直流充电桩、480kW 直流充电桩、7kW 交流充电桩、储能集
成系统等。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为 12,211.02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 8,000.00
万元,建设期 2 年。本项目由母公司中能电气及全资子公司福建中能共同实施,
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高压实验室以及升级改造电力电子实验室、新能源光储充
一体化研发展示中心。本项目不涉及生产能力建设,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
                     “新能源储充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860.87
万元,投资进度为 9.55%;“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677.99 万
元,投资进度为 8.47%。剩余募集资金共计 25,404.70 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及
利息),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原因及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在 2023 年制定可转债发行方案中确定实施“新能源储充项目”及“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的主要原因如下:
  (1)国家政策助推新能源储充产业高质量发展
  新能源一直是国家鼓励发展的重要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聚焦新能源、新一代
信息技术和高端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要素
保障能力。为鼓励储能产业、充电桩产业高质量快速发展,国家自 2021 年起亦
提供了一系列政策与法规保障,我国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以电化学储能为代表
的储能产业等产业进入应用加速普及的窗口期。原募投项目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与
市场需求,并且符合国家持续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政策导向。
  (2)有效解决公司储充业务产能问题,提升智能化生产水平
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随着政策驱动力度加大、市场机制逐渐确立、相关
领域融合渗透,储能成本的不断下降,我国储能项目装机规模快速增加、商业模
式逐渐建立。另一方面,新能源汽车配套性设施建设一直成为行业关注的焦点,
作为“新基建”七大领域之一,充电桩是保障电动汽车规模化发展的重要支撑,我
国充电桩建设数量仍存在一定的缺口。新能源汽车市场已进入加速发展的新阶段,
其未来渗透率将持续攀升,为更好地支撑新能源汽车的推广,进一步加快充电配
套基础设施建设已势在必行。
  公司当时充电桩的产能规模较小,且部分生产设备与检测设备智能化程度不
高、亟需更新换代,现有生产线难以满足市场需求和公司发展需要,储能业务尚
未具备生产能力。因此通过原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改造现有充电桩生产线的车间
厂房、购置先进高效的生产和检测设备,完善相关辅助配套设施,同时新建储能
产品生产线。
  实施原募投项目是公司深化新能源业务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公司增
强整体抗风险能力,提高综合竞争力。
  自 2024 年下半年至今,宏观经济、新能源行业和公司业务经营等方面出现
了一些新的挑战,原募投项目实施背景也出现了一些显著变化,经审慎考虑终止
原募投项目,具体原因如下:
  (1)储能、充电桩等新能源行业变革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产业在产业规模、技术迭代等方面都取得了瞩目的成绩,
是推动我国能源变革的重要引擎,有力支撑双碳目标的实现。但新能源行业的快
速发展,也出现了跨界无序竞争、产业结构调整、市场环境波动等问题。2024
年,《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4 年本)》《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
(2024 本)》《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出台,致使行业进
行新一轮洗牌,新能源企业盈利空间压缩,行业掀起变革浪潮。充电桩行业集中
度低,大量中小企业依赖低价竞争,导致行业整体利润率下滑。新能源汽车补贴
退坡后,下游投资主体对充电桩采购更趋谨慎,市场需求释放节奏放缓。
  (2)公司投资决策更趋谨慎稳健
  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外部市场环境复杂多变等多重因素影响,
整体经济复苏进程放缓,投资市场的不确定性与经营风险显著上升。2024 年下
半年,受新能源光伏电力并网接入政策、产业配套政策以及绿电电价市场交易机
制等光伏行业宏观政策的波动以及各省实施的详细政策存在差异或尚不明确的
潜在不利影响,公司采取了主动措施以规避这些政策变化可能给新能源业务带来
的风险。公司加强了光储 EPC 业务的承接评审机制,加快清退存量低效项目。
公司对新能源业务的经营策略从扩张转为审慎,2024 年新能源业务规模较上年
缩减 57%。受业务结构调整、升级改造生产基地、计提可转债利息费用、储充等
新兴业务短期利润贡献未能完全覆盖相关成本费用等因素综合影响,公司 2024
年 实 现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77,526,437.16 元 , 较 2023 年 下 降
   基于对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发展趋势的审慎研判,公司高度重视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与投资安全性,投资决策更趋谨慎稳健,对原募投项目的实施背景、
市场前景及预期收益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复盘评估。若继续按原计划实施,可能
面临市场需求不及预期、投资回报不确定性增加等风险。经充分论证和审慎决策,
公司拟终止原募投项目,将剩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公司深度聚焦智能制造业务
   受新能源行业政策变化影响、公司调整发展方针出售部分发电业务、配电制
造业务市场竞争加剧、新兴业务短期利润贡献未能完全覆盖相关成本费用等因素
影响,公司近年经营业绩出现较大波动。公司重新调整发展战略,深度聚焦智能
制造核心板块,加大产品创新研发力度、对生产基地进行数字化升级改造、优化
供应链管理、加大电力设备海外市场布局。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除
通过经营活动补充流动资金外,还通过银行借款等外部融资方式筹集资金以满足
日常经营之需,融资成本相对较高。未来市场及行业环境仍存在不确定性,结合
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公司需要增加现金储备以满足经营性流动资金可能增长
的需求及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风险。通过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优化公司财
务结构,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和融资成本,增强抗风险能力。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 25,404.70 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公司拟将上述
剩余募集资金共计 25,404.70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的
用途进行变更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根据业务整体规划和战略发展需
要,审慎有序地用于公司运营、业务开拓等活动。剩余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转出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将
随之终止。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终止原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
公司根据目前行业客观情况和业务发展情况及公司战略发展做出的合理决策,不
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经营开展,上述募集资金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可进一
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主营业
务的发展需求,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符合公司当前实际
和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用
途变更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
资金用途事项符合公司当前实际和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长
远利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
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刘 海                  刘紫昌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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