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岭南: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3 20: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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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5-139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5 年 3 月 3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
议、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了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
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权,结合自身实际情
况,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发行价格”
                     、“发行数
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价格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3.74 元/股,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量),且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普
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
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将进行相应调整)
                    。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
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
股派发现金股利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3.72 元/股,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量),且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普
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
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将进行相应调整)
                    。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
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
股派发现金股利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
  二、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按此计算,拟发行股数不超过
                 ,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数 10.73%,
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
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股权激励行权等导致股本变化的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
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发行时的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按此计算,拟发行股数不超过
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
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股权激励行权等导致股本变化的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
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发行时的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三、募集资金总额
  调整前: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调整后: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 2025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相关事宜已经得到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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