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岭南: 关于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3 20: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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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5-140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主要从事铜铅锌等有色金属的采选、冶炼、加工、
销售及贸易业务,由于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有色金属
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为规避公司生产经营中的商品价格
风险,公司通过对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产品及原材料开展套
期保值业务,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维持经营业绩稳定。
   二、期货套期保值的额度及开展方式
   (一) 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
品及原材料的期货业务。商品期货业务品种包括:铜、铅、
锌、铝、黄金、白银、焦炭等。
  (二)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
保值,母公司自产精矿含锌、铅、银保值比例上限均为 50%。
铅保值比例上限为 30%,产成品锌、外购粗铅、外购矿(含
进口)矿含铅、锌的保值比例上限均为 50%,外购燃料保值
比例上限为 20%。
司金属(含矿)贸易锌、铅、铜、银保值比例上限均为 70%。
矿含锌、铅金属量的保值比例上限为 60%。
库存管理保值比例上限为 60%。
铜原料库存管理保值比例上限为 60%。
料库存管理保值比例上限为 60%,铜和镍原料库存管理保值
比例上限均为 55%。
有限公司铜、
     镍原料库存管理保值比例上限分别为 65%和 60%。
锌、铅、铜、银金属量的保值比例上限均为 60%。
矿含黄金、矿含白银、粗铜的采销敞口的保值比例上限均为
例上限为 85%,产品(阴极铜)保值比例上限为 20%。
铜、铅、锌、金、白银)、自营贸易(黄金、白银)保值比
例上限为 70%。
  (三)套期保值资金说明
  公司套期保值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
金或银行信贷资金。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保证金上限为人民币8亿元(不含期货标的的实物交割款项),
在限定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四)套期保值期限
  套期保值业务的有效时间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对现货保值为目的,主要
为有效规避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
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和现货价
格出现背离;期货合约流动性不足等。
  (二)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
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资金可能存在流动性
风险,甚至可能因不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
实际损失。
  (三)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
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
整地记录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
或丧失交易机会。
  (四)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
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
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四、公司套期保值计划的决策、执行和风控
  (一)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将以对现货保值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及
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期货头寸必须有相对
应的现货敞口保值需求,禁止进行期货投机交易。
  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市中金
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和《深圳市
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实施细则》进
行套期保值运作。
  (二)公司年度套期保值计划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并授权给公司管理层后方可实施。公司管理层每半年向董事
会报告上半年公司套期保值执行情况及公司下半年套期保
值策略。
  (三)公司供应链事业部负责实施母公司自产矿、冶炼
产品及下属贸易公司的套期保值,负责管理公司下属控股企
业的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将加强期货持仓数量、价格等交易
数据的保密机制,严防交易数据的泄漏。
  公司供应链事业部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上期的公司
套期保值执行情况及公司下期的套期保值策略。
  (四)公司管理层批准的套期保值方案须同时交由公司
期货专职风控管理人员和供应链事业部风控管理人员进行
双后台监督和风控。
  公司供应链事业部风控管理人员负责授权范围内的业
务监督和期现匹配风险管理,进行事前、事中及事后的期货
套期保值风险控制。
  公司设置期货风险管理人员,不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其
它岗位交叉,每月提交风控报告,直接对公司总裁负责。
  公司设置合规检查人员,独立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
的部门或岗位,定期对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
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直接对公司总裁负责。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
                        、《企
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套期保
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及列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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