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12468 债券简称:16景峰01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关于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75 楼 75T30 室)
重要声明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士丹利证券”)编制本
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
“公司”、“发行人”)对外披露的公告及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所作
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摩根士丹利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
何用途,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不承担
任何责任。
摩根士丹利证券作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6景峰01”或“本期债券”)的受托管
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该等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摩根士丹利证券特此出具本受
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根据景峰医药于2025年12月10日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
份解除质押的公告》、2025年12月11日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
告》及2025年12月16日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叶湘武先
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占其持股总数的比例为34.12%,现就相关情况
报告如下:
一、 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根据发行人于2025年12月10日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景峰医药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叶湘
武先生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存在解除质押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股股东或 质押股数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第一大股 (股) (%) (%)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叶湘武 是 10,000,000 8.91 1.14 2021年7月 2025年12 中国工商
有限公司
贵阳云岩
支行
根据发行人于2025年12月11日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景峰医药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叶湘
武先生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存在解除质押、冻结类型由司法再冻结变更为司法冻
结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股股东或 质押股数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第一大股 (股) (%) (%)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叶湘武 是 350,000 0.31 0.04 2020年8 2025年 中国工商银
月13日 12月9日 行股份有限
公司贵阳云
岩支行
根据发行人于2025年12月16日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景峰医药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叶湘
武先生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存在解除质押、冻结类型由司法再冻结变更为司法冻
结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执行人名称
股股东或 质押股数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第一大股 (股) (%) (%)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叶湘武 是 33,000,000 29.40 3.75 2021年7 2025年12 华夏银行股份
月29日 月12日 有限公司上海
分行
二、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被司法冻结及司法再冻结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叶湘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 股 本次解除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 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股) 比 例 质押前质 质押后质 持股份 司 总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 押 股 份 数 押股份数 比 例 股 本
份限售和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量(股) 量(股) (%) 比 例
冻结数量 比 例 数量 比 例
(%)
(%) (%)
叶湘武 112,252,286 12.76 72,130,000 39,130,000 34.86 4.45 0 0 24,350,642 33.30
叶湘伦 2,127,724 0.24 0 0 0 0 0 0 0 0
毕元 304,300 0.03 0 0 0 0 0 0 0 0
合计 114,684,310 13.04 72,130,000 39,130,000 34.12 4.45 0 0 24,350,642 32.23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 叶湘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数量 占其所持 占 公 司总 冻结类型
(股) 股份比例 股 本 比例
(%) (%)
叶湘武 112,252,286 12.76 24,350,642 21.69 2.77 司法冻结
叶湘伦 2,127,724 0.24 0 0 0 /
毕元 304,300 0.03 0 0 0 /
合计 114,684,310 13.04 24,350,642 21.23 2.77 /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 其他说明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叶湘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占其持股
总数的比例为34.12%。叶湘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违规担保等方式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叶湘武先生剩余的股份质押不会对
公司生产经营、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产
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情况。
上述质押变动行为不会改变控股股东地位,上述股东未来股权变动如达到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公司将严格遵守
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摩根士丹利证券就上述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摩根士丹利证券将继
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
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之盖章页)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