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1 证券简称:雅本化学 公告编号:2025-083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互相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子公
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上海雅本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雅本”)、南通雅本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雅本”)、江苏建
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农植保”)办理银行授信等业务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
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互相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2025 年 2
月 24 日,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为南通雅本申请银行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担
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
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2025 年 7 月 2 日,公
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发展需要,上海雅本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
江科技支行(以下简称“上海农商行张江科技支行”)申请了不超过人民币
支行(以下简称“如东农商行洋口支行”)申请了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
授信额度,并另申请了人民币 2,500 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建农植保向华夏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盐城分行”)申请了不超过人
民币 2,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近日,公司分别与上海农商行张江科技支行、如
东农商行洋口支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完成《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合同》
的重新签署,为上海雅本、南通雅本、建农植保申请银行授信及南通雅本申请
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系对公司原有授信担保的重新签署,除新增 2,000 万元授信
额度外,其余均为存量担保及相应贷款的正常续期。本次担保事项既未大幅增
加公司担保规模,也充分体现了金融机构对公司资信状况的认可,有助于持续
支持子公司稳健经营。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上海雅本、南通雅本、建农植保提供的担保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最近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后
剩余可
担保方持 一期(2025年9 对被担保方 对被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方 用担保
股比例 月30日)资产 的实际担保 的实际担保
额度
负债率 金额 金额
雅本化学 上海雅本 100% 70.26% 64,700 66,700 3,300
雅本化学 南通雅本 100% 38.67% 50,500 50,500 22,000
雅本化学 建农植保 100% 81.89% 12,000 12,000 13,000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雅本化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741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蔡彤
成立日期:2003 年 7 月 11 日
经营期限:2003 年 7 月 11 日 2043 年 7 月 10 日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 67 弄 4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塑料制品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
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
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食品销售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
许可的商品);生物饲料研发;饲料添加剂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
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上海雅本 100%股权。
上海雅本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84,044.38 91,214.96
负债总额 59,052.47 65,506.36
净资产 24,991.91 25,708.60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41,022.65 58,005.30
利润总额 1,371.12 -1,776.54
净利润 894.09 -1,074.72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公司名称:南通雅本化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0,487.807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海华
成立日期:2010年9月2日
经营期限:自2010年9月2日至2030年9月1日
公司住所: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洋口化学工业园海滨四路26号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药品除外)生产、销售;甲醇、乙醇
溶液生产;危险化学品批发(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和期限
经营);化学技术研究开发及技术转让、服务;生产、加工、销售农药原药;
农药制剂分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除外);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 东情况 :公 司持有南通雅本97.9564% 股权,上 海雅本持 有南通雅 本
南通雅本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1,033.14 169,330.25
负债总额 58,407.17 79,042.72
净资产 92,625.96 90,287.52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38,635.51 37,121.04
利润总额 2,505.21 -6,097.86
净利润 2,330.91 -5,046.24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公司名称:江苏建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8,781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牛跃辉
成立日期:2012 年 7 月 9 日
经营期限:自 2012 年 7 月 9 日至 2032 年 7 月 8 日
公司住所: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黄海路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药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农药批发;农药零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野生植物保护;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建农植保 100%股权
建农植保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56,658.43 58,655.44
负债总额 46,398.77 47,822.09
净资产 10,259.66 10,833.36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6,932.83 24,197.97
利润总额 -383.61 -2,426.64
净利润 -307.49 -3,094.66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及《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如下:
(1)保证人: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上海雅本化学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
(4)被担保最高债权金额:人民币 25,000 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垫款或融资本金、应缴未缴保证金、利息、
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补偿费、与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有关
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
兑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公证
费、保险费等)以及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
费用以及律师费用。
(1)保证人: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南通雅本化学有限公司
(3)债权人: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洋口支行
(4)被担保最高债权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最后一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依据主合同与债权人发生的主
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鉴定费、
保管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和实现债权的其他一切费用。
(1)保证人: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南通雅本化学有限公司
(3)债权人: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洋口支行
(4)被担保最高债权金额:人民币 2,500 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最后一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
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
行费、保全费、鉴定费、保管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和实现债权的其他一
切费用。
(1)保证人: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江苏建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3)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
(4)被担保最高债权金额:人民币 2,000 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任何一笔债务
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该笔债务承担保
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
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
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7)保证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
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
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即目前公司已签署并生效的担保
协议总金额)为人民币 170,2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4.81%;
累计提供对外担保余额(由公司提供担保取得的贷款余额)为人民币 64,924.9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2.35%。上述担保均是公司为合并报表
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其他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