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65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新疆绿原糖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原糖业”)
本次担保金额 4,940 万元
担保对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5,440 万元(含本次担保)
象一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
被担保人名称 新疆冠农番茄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农番茄”)
本次担保金额 100 万元
担保对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1,570 万元(含本次担保)
象二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 √否
被担保人名称 新疆银通棉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通棉业”)
本次担保金额 4,000 万元
担保对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20,000 万元(含本次担保)
象三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 □否
被担保人名称 新疆冠农天沣物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沣物产”)
本次担保金额 22,337.55 万元
担保对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22,337.55 万元(含本次担保)
象四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 □否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
注:本次担保情况进展数据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30%的情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关兵团分行”)签署《保证合同》
,为绿原糖业在农行铁门关兵团分行的授信业务
提供最高额为 1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本月绿原糖业实际使用上述贷款 1,000 万元,公司按 100%比例实际向其提
供 1,000 万元担保。
署《保证合同》,为绿原糖业在农发行博湖支行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为 8,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本月绿原糖业实际使用上述贷款 2,000 万元,公司按 100%比例实际向其提
供 2,000 万元担保。
“工行巴音郭楞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绿原糖业在工行巴音郭楞分行的授
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为 1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本月绿原糖业实际使用上述贷款 1,940 万元,公司按 100%比例实际向其提
供 1,940 万元担保。
关兵团分行”)签署《保证合同》
,为冠农番茄在农行铁门关兵团分行的授信业务
提供最高额为 9,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本月冠农番茄实际使用上述贷款 100 万元,公司按 100%比例实际向其提供
楞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银通棉业在新疆银行巴音郭楞分行的授信业务按
持股比例 51.26%提供 6,663.8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同时,该笔业务银通棉业
的全资子公司巴州冠农棉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冠农棉业”)为银通棉业
在新疆银行巴音郭楞分行的授信业务全额提供 13,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本月银通棉业实际使用上述贷款 4,000 万元,公司按持股 51.26%比例实际
向其提供 2,050.40 万元担保,冠农棉业按 100%比例实际向其提供 4,000 万元担
保。
巴音郭楞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天沣物产在中行巴音郭楞分行的授信业务
提供最高额为 3,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本月天沣物产实际使用上述贷款 3,000 万元,公司按 100%比例实际向其提
供 3,000 万元担保。
“建行巴音郭楞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天沣物产在建行巴音郭楞分行的授
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为 1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本月天沣物产实际使用上述贷款 9,337.55 万元,公司按 100%比例实际向其
提供 9,337.55 万元担保。
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天沣物产在交行巴音郭楞分行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
为 1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本月天沣物产实际使用上述贷款 10,000 万元,公司按 100%比例实际向其提
供 10,000 万元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自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单笔或累计:公司为全资子公
司绿原糖业、冠农番茄、天沣物产、天泽西域花、新疆西域花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办理的信贷、融资及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提供不超过 23.7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详见 2025 年 7 月 2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sse.com.cn《新疆冠农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 2025 年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32)。
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新增预计担保的议案》,同意:自
为银通棉业、冠农棉业、顺泰棉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信贷、融资及资金等
综合银行业务提供不超过 9.12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详见 2025 年 9 月 30 日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sse.com.cn《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新增预计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51)。
上述担保系在上述经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
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绿原糖业
□法人
√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新疆绿原糖业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股 100%
法定代表人 王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827787641492X
成立时间 2006 年 5 月 25 日
注册地 新疆巴州和静县才吾库勒镇
注册资本 15,434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主要是食品制造、加工、销售;包装材料的制造及销售等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54,282.11 65,259.66
负债总额 31,797.37 40,465.77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资产净额 22,484.74 24,793.89
营业收入 24,989.89 16,686.45
净利润 -189.55 -7,497.63
(二)冠农番茄
□法人
√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新疆冠农番茄制品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股 100%
法定代表人 辛红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82767341526XD
成立时间 2008 年 4 月 9 日
注册地 新疆巴州和静县才吾库勒镇
注册资本 26,894.04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主要是番茄酱的制造及销售等。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2,329.76 154,722.62
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指 负债总额 40,208.72 54,323.46
标(万元) 资产净额 92,121.04 100,399.16
营业收入 37,891.25 133,087.81
净利润 -2,536.49 8,343.86
(三)银通棉业
□法人
√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新疆银通棉业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股 51.26%、华夏汇通持股 40%、冠农集团持股 8.74%
法定代表人 丁志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82776379286XQ
成立时间 2004 年 8 月 20 日
注册地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群巴克镇阿克亚村西环路 21 号
注册资本 11,000 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主要是籽棉收购、籽棉加工;批发零售:皮棉、棉短绒、棉纱等
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指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标(万元) 资产总额 58,427.51 131,009.73
负债总额 69,337.87 142,434.87
资产净额 -10,910.36 -11,425.14
营业收入 46,286.26 127,578.37
净利润 -363.94 -4,085.86
(四)天沣物产
□法人
√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新疆冠农天沣物产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公司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股 100%
法定代表人 王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828MA7766M131
成立时间 2016 年 5 月 23 日
注册地 新疆铁门关市库西工业园农产品会展电商物流中心北区一层 101、102 室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主要是各类大宗商品的物资仓储(不含危险品)、物流及供应链管理等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7,715.04 63,194.53
负债总额 15,360.90 46,783.07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资产净额 12,354.15 16,411.47
营业收入 141,063.58 111,448.59
净利润 1,169.15 2,050.67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绿原糖业提供担保的合同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10,000 万元
(4)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
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
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5)是否反担保:否。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8,000 万元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因主合同解除借款人应当返还的款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公证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
执行费、过户费、律师费、鉴定费、保管费、公告费、通知费、催告费、迟延履
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等)及所有其他费用。
(5)是否反担保:否。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10,000 万元
(4)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
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
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
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5)是否反担保:否。
(二)为冠农番茄提供担保的合同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6100120250003898)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
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
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三)为银通棉业提供担保的合同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5 年新银巴保字第 11002-1 号、2025 年新银
巴保字第 11002-3 号)
期日(如因法律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主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
到期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主合同项下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
期期限届满后另加三年。
元担保,新疆华夏汇通实业有限公司按 48.74%提供 6,336.20 万元担保;同时冠
农棉业按 100%为银通棉业提供 13,000 万元担保。
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
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
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包括但不限于:
(1)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贷款、议付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有关费用;(2)债权人因履行主合同项下所承兑的
商业汇票或所开立的信用证项下付款义务而为债务人垫付的垫款本金余额及利
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有关费用;(3)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
所贴现的全部汇票金额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有关
费用;(4)如主合同项下贷款系应债务人申请对旧贷、票据贴现款或信用证议
付款进行偿还或转化,或债权人应债务人申请,在保证责任期间内以新贷偿还主
合同项下信用证、票据等垫款债务的,保证人确认由此产生的债务纳入担保范围。
(四)为天沣物产提供担保的合同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
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3,000 万元
(4)担保范围: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
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
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
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依据上
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5)是否反担保:否。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3)担保金额:10,000 万元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
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
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
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
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
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
费等)。如果甲方根据本合同履行保证责任的,按甲方清偿的本金金额对其担保
的本金的最高额进行相应扣减。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或乙方的
任何其他债权的实际形成时间即使超出主合同签订期间,仍然属于本合同的担保
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主合同签订期间届满日的限制。
(5)是否反担保:否。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3)担保金额:10,000 万元
(4)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
(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5)是否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属于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的为其提供担保额度
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是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
促进其业务发展及公司经营目标实现。公司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情况,
并在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具有控制权,且目前被担保方生产经营正
常,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主要用于支持子公司日常的经营需求,此担保有利于其业务的正常
开展和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的实现。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经营管理及重大事项的控制权,被担保方目前经营状况正常,
担保风险可控,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关详情可参
阅公司 2025 年 7 月 29 日披露的临 2025-032 号公告、2025 年 9 月 30 日披露的
临 2025-051 号公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315,886.47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末经审计净资
产的 87.9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85,134.02 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孙)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余额占公司 2024 年末经审计净
资产的 23.70%。本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本公
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报备文件
(一)《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6100120250005471)
(二)《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52829001-2025 年巴博(保)字 0012 号)
(三)《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301000019-2025 年焉耆(保)字 0006
号)
(四)《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6100120250003898)
(五)《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5 年新银巴保字第 11002-1 号、2025
年新银巴保字第 11002-1 号)
(六)《保证合同》(合同编号:17224RGB202503009)
(七)《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TC650700000ZGDB2025N00U)
(八)《保证合同》(合同编号:C251021GR6588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