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通
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力科技”、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后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通力科技的实际
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通力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
务代表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
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有关
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通力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证券事务代表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2025 年度的持续督导培
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情况报告。
一、培训对象及培训内容
等方式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培
训对象进行了培训。
本次培训主要讲解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规则》
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动态,同时还介绍
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及内幕交易行为防范等合规运作要点,并传达了资本市场
监管动态和违规案例情况。
二、培训人员
国投证券为通力科技安排的持续督导小组系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
与工作经验且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
作。培训人员主要包括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翟平平、甘强科等。
三、培训成果
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通力科技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
的有序进行,本次培训达到了良好效果。通过此次培训授课,通力科技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
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了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理念和股票
交易合规意识等,有助于进一步提升通力科技的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签名:
翟平平 甘强科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