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精工”或“公司”)于 2025 年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八千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保
荐人”)作为南方精工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江苏南方精
(证监许可〔2025〕1715 号),
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5,409,639 股,发行价格为 26.03 元/股。根据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验
资报告》(苏亚验〔2025〕4 号),截至 2025 年 10 月 24 日止,南方精工向特定
对象实际发行 A 股股票 5,409,639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0,812,903.17 元,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 4,278,688.34 元,南方精工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136,534,214.83 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计划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
的议案》。经调整,公司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及投资计划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合计 36,609.42 13,653.42
二、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
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
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通过产品专用结
算账户实施现金管理的,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四)决议有效期
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
(五)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
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选择周期适当的现金管理产品,不
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和正常进行。
(八)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
理和使用。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的特点,在实施前已经公司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
可预期。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
理业务。
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
督。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
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
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月内可滚动使用。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银河证券对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江镓伊 乐景浩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