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轻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集资金使用规划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5 号),公司首次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41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27.4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2,234,000.00 元,扣除承销及
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63,323,585.91 元后,本次
募集资金净额为 358,910,414.09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全部到位,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1】3-43 号《验资
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
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结项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上述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具体情况如下:
结项名称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结项时间 2025 年 12 月 19 日
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 8,801.08 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 7,555.02 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1,921.04 万元(包含利息 674.98 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应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921.04 万元
金额
注:实际节余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为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 年 5 月 6 日召
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公开发行 A 股股份募集资金用于“研
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等项目的建设。其中“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投资总额
为 8,801.08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8,801.08 万元。具体投资规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拟投资金额 占投资总额比重
一 建设投资 5,601.08 63.64%
二 研发课题费 3,200.00 36.36%
三 项目总投资 8,801.08 100.00%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的议案》。公司根据项
目实施进展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结合公司实施规划,研发办公场地扩大,
增加办公楼租赁装修费投入;为响应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坚持现有精品战略,
布局前沿和基础研究,进一步提高公司技术服务能力和竞争优势,增加研发课题
项目投入,进而对软硬件购置项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拟投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拟投资金额 增减情况
额
一 建设投资 5,601.08 3,101.08 -2,500.00
办公楼租赁装
修费
二 研发课题费 3,200.00 5,700.00 2,500.00
三 项目总投资 8,801.08 8,801.08 -
注:本次费用调整主要为调减软硬件购置费 3,500 万元,其中 1,000 万元调增至办公楼
租赁装修费,2,500 万元调增至研发课题费。
单位:万元
调整后拟投资 实际累计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节余募集资金 截止期末投入进度
金额 金额
一 建设投资 3,101.08 1,943.96 1,157.11 62.69%
办公楼租赁装
修费
二 研发课题费 5,700.00 5,611.05 88.95 98.44%
三 项目总投资 8,801.08 7,555.02 1,246.06 85.84%
注 1:以上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不包含利息;
注 2:以上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所
致。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 实际累计投入金 利息及现金管理 节余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资总额(1) 额(2) 收益(3) (4=1-2+3)
研发中心升
级建设项目
注 1:以上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利息;
注 2:实际节余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循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并结合项目的
实际需求,秉承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确保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使用
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对项目中各细项最大化的
采取了更加节约成本的方案,加强了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
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的一系列措施大大降低了项目的成本和费用,
形成了资金节余。
此外,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部分存款利息
收入,公司亦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从而节
余了部分募集资金。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的募集资金(实际节余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节
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前,保荐机构将对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持续履
行监管职责。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
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随之终止。
三、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
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不会影响公司业务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形。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经营对流动资金
的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
最大化。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予以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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