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杰电气: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2 20: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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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20      证券简称:英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5-070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2025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根
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鉴于
一类限制性股票拟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221,618,988 股变更为 221,591,808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 221,618,988 元变更为 221,591,808 元(不考虑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期及预留授予第一期将归属的共计
  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及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
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
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申报登记地点:四川省德阳市金沙江西路 686 号。
 (二)申报时间:2025年12月22日起45天内(09: 30-11:30;14:30-16: 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电话:0838-6928306。
 (五)邮箱:dsb@injet.cn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
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特此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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