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威股份: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2 19: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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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1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2日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12月22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
律文件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表)共495名,代表股份94,735,075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43,558,024股(公司总股份数549,765,024股扣减公司已回
购股份数6,207,000股,下同)的17.4287%。其中中小股东486名,代表股份26,752,6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218%。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现场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15名,代表股份83,535,6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5.3683%。其中中小股东6名,代表股份15,553,2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861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80名,代表股份11,199,4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0604%。其中中小股东480名,代表股份11,199,4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0604%。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案》。
   表决结果:同意 88,201,5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3.1034%;反对
有表决权股份的 0.36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0,219,099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的 75.5780%;反对 6,183,615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的 23.1141%;弃权 349,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3079%。
  表决结果:同意 88,217,2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3.1200%;反对
有表决权股份的 0.37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0,234,799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的 75.6367%;反对 6,167,015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的 23.0520%;弃权 350,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3113%。
  表决结果:同意 88,220,7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3.1237%;反对
有表决权股份的 0.36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0,238,299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的 75.6498%;反对 6,164,815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的 23.0438%;弃权 349,5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3064%。
  表决结果:同意 88,223,5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3.1266%;反对
有表决权股份的 0.36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0,241,099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的 75.6603%;反对 6,162,615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的 23.0356%;弃权 348,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3042%。
  表决结果:同意 88,170,4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3.0706%;反对
有表决权股份的 0.36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0,187,999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的 75.4618%;反对 6,218,615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的 23.2449%;弃权 346,0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2933%。
  表决结果:同意 88,195,8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3.0974%;反对
有表决权股份的 0.36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0,213,399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的 75.5567%;反对 6,190,515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的 23.1399%;弃权 348,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3034%。
  表决结果:同意 88,223,3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3.1264%;反对
有表决权股份的 0.36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0,240,899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的 75.6595%;反对 6,167,815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的 23.0550%;弃权 343,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2855%。
  表决结果:同意 88,230,5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3.1340%;反对
有表决权股份的 0.36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0,248,099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的 75.6864%;反对 6,162,615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的 23.0356%;弃权 341,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2780%。
  表决结果:同意 88,242,9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3.1471%;反对
有表决权股份的 0.35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0,260,499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的 75.7328%;反对 6,155,815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的 23.0101%;弃权 336,3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2571%。
  表决结果:同意 88,206,36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3.1085%;反对
有表决权股份的 0.40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0,223,899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的 75.5960%;反对 6,144,815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的 22.9690%;弃权 383,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4350%。
  上述议案 1,以及议案 2 中的子议案 2.01 和 2.02 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参与投票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他议案经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郑华菊、杜安苏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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