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华纬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纬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定,就华纬科技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相关事
项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616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3,222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28.84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92,922.48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1,355.04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0873 号)。公司已对上述募
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
如下:
调整后拟投
序 募集资金投资 累计使用金
项目名称 入募集资金
号 总额(万元) 额(万元)
(万元)
新增年产 8000 万只各类高性能弹簧
及表面处理技改项目
高精度新能源汽车悬架弹簧智能化生
产线项目
(已结项)
年产 900 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
(注)
设项目
合计 59,420.00 59,420.00 49,824.57
注:含超募资金银行存款利息净额及研发中心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投入项目金额。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567.44 万元,扣除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为 38,147.44 万元。公司已于 2023 年 5
月、2024 年 7 月至 9 月使用合计不超过 22,694.23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5 月、2024 年 6 月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8)、《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6);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 年 7 月 17 日
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
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和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建设“年产 900 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 10 万套机
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 25,000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9)。
三、超募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超募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超募项目的实施情况,公司决定将超募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
下: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
项目名称
使用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年产 900 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 10 万套
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
年产 900 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 10 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
项目计划总投资 25,000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16,000 万元、自有资金 9,000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该项目已投入资金 17,707.21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金投入项目金额),自有资金 976.68 万元。
(二)超募项目延期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因素,“年产 900 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
杆和年产 10 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调整了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取消了原先计划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纬汽车零部件(重庆)有限公司实施,仍将
在华纬科技本部实施,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部
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78)。
因上述实施计划调整,相关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需要时间,无法按预定时
间完成建设工作。考虑目前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和后续还需开展试运行以及验收等
工作,为保障项目建设质量与实施效果,出于审慎投资原则,公司将“年产 900
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 10 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超募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
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
期发展规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督,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以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
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
实施方式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
定的情形。本次延期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
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对“年产 900
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 10 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进行延
期。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
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不涉及项
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纬科技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募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赵宏、金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