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德红外: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22 1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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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5-041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的有关规定,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
事。
  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黄晟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黄晟先生由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变更为第六届董事会
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止。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黄晟先生,1989 年 4 月出生,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中
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任武汉市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武汉市政协委员。
视远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武汉轩辕智驾科技有
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杭州高德数科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
理。
     黄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市高德电气有限公司
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
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
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
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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