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5-128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公告日,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
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本次被担保对象中有 3 家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
风险。
一、担保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 年度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 2025
年度公司部分参股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融资情况,相关参股公司拟向其股
东及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有效期限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 2025 年度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119)。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 2025 年度公司为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因参股
公司东莞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实际业务运作需要,公司为其增加预计
担保额度 1.47 亿元(含),调整后参股公司东莞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
二次会议的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分别就 3 家参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与银行签订了担保文
件,具体情况如下:
股公司东莞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
最高额度为人民币 2,450 万元。
司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港区支行
的融资行为向河南港投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反担保,担保的
最高额度为人民币 3,675 万元。
常州晋陵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的融资
行为向常州市晋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反担保,担保的最高额度
为人民币 400 万元。
公司与常州市晋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为参股公司常
州晋陵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的融资行为向
常州市晋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反担保,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
币 400 万元。
三、被担保人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名称 过会预计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前的担保余额 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后的担保余额 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东莞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
有限公司
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
务有限公司
常州晋陵怡亚通供应链有
限公司
四、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股东及持股比例
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国际货物运
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化妆品批发;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
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化肥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
东莞港弯曲快线集团有限公
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
东莞港怡亚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 司持有其51% 的股份,公司持
通供应链管 练泽开 道汇峰路1号汇峰中 有 其 49% 的 股 份 。 实 际 控 制
月 15 日 元人民币 咨询服务);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
理有限公司 心1号楼4单元802室 人:东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
际货物运输代理;报关业务;报检业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建筑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半导体
照明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通讯设备销
售;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
售;皮革制品销售;皮革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
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橡胶制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新能源汽
车整车销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
车装饰用品销售;电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原动设
备销售;电池销售;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销售;充电桩销售;电
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水泥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木材
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煤
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
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
理、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报关、报验代理;仓储服
务(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除外);家用电器、家居用品、家具、健身
器材、卫生浴具整机及配件的安装及维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
内广告业务;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自有房屋租赁;
物流数据采集、处理和管理;物流方案设计,物流信息处理及咨询服
河南兴港怡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 河南港投资本管理集团有限
亚通供应链 5,000万 实验区华夏大道与护 公司持有其51%的股份,公司
服务有限公 元人民币 航路交叉口兴港大厦 持有其49%的股份。实际控制
日 铁矿石及镍矿石、工业煤炭(不含散煤)、铜精矿、钢材、天然气、保
司 B塔403室 人:河南省财政厅。
健食品、初级食用农产品、针纺织品、服装服饰、日用百货、家用电
器、电子产品、化妆品、计生用品、卫生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
劳保用品、玩具、汽车及摩托车配件、鞋帽、箱包、皮具、钟表、乐
器、框架眼镜、珠宝首饰、家具、工艺美术品、五金制品、塑料制品、
橡胶制品、化工产品(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除外)、消防器材、建筑
材料、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常州晋陵怡 2022 年 2,500万 常州市新北区新竹路 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 常州市晋陵投资集团有限公
秦臻
亚通供应链 11 月 16 元人民币 2号常州综合保税区 务;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酒类经营;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 司持有其40%的股份,江苏环
有限公司 日 A10楼321室 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公共铁路运输;公共航空运 亚医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输;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水路普通货物运输;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 司持有其20%的股份,公司持
内船舶运输;消毒器械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 有 其 40% 的 股 份 。 实 际 控 制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人:常州市人民政府。
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信
息系统集成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备零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专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商务代理代办服务;
采购代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总部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通信设备销售;家具销售;家具安装和
维修服务;企业形象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咨询策划服务;职工
疗休养策划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医学研
究和试验发展;医院管理;实验分析仪器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化
妆品批发;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办公用品
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
器材零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化妆品零售;美发饰品销售;工艺美术
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珠宝首饰零售;箱包销售;
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日用品销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日用
百货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钟表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
剂销售;化肥销售;肥料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国内货物运
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制冷、空调
设备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国内贸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金属制
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
石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水泥制品销售;新能源
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销
售代理;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
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轨道交通绿色复合材料销售;轨道交通专
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建筑防水
卷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润滑油销售;石油
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充电桩销售;
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
电动自行车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石墨及碳素
制品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木材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纸制
品销售;纸浆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机械设备销
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汽车
零配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轻质建筑材料销售;纺
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汽车销售;电车销售;企业管理;广告发
布;数据处理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
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
品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销
售;办公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
信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工程管
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
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
批的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五、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名称 资产负 资产负债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债率 率
东莞港怡
亚通供应
链管理有
限公司
河南兴港
怡亚通供
应链服务
有限公司
常州晋陵
怡亚通供
应链有限
公司
经核查,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保证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东莞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最高本金余额:2,450 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
确定:(1)被担保债权确定日,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的履行期限均已届满
的,则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确定日;(2)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
务的履行期限尚未届满的,则保证期间起算日为最后到期债务的履行期限
届满日。
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所有债权本金、
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复利)、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
裁费用、律师费用、送达费用及执行费用等)、手续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
履行加倍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应
付或在其他情况下成为应付);债权人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
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送达费用及执
行费用等)。
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港区支行
担保人:河南港投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反担保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最高本金余额:3,675 万元
保证期间:自担保人向贷款人实际履行担保义务之日起 3 年。若因合作协
议项下的债务分批(期)履行导致担保人向贷款人分批履行担保义务的,则
保证期间分批计算,均至担保人分批(期)向贷款人实际履行担保义务之日起
保责任,则反担保人的反担保保证期间至担保人根据展期协议实际履行担保
义务之日起 3 年。
保证范围:(1)担保人因向贷款人履行担保义务而偿付的所有金额的
费、未获清偿借款融资本息产生的罚息以及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
用等);(2)担保人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债权所发生的其他费用的 49%(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
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担保人:常州市晋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反担保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常州晋陵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最高本金余额:400 万元
保证期间:担保人在《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向债权人实际承担保证责任
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1)担保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的担保责任的 40%;(2)
担保人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差旅费
等费用的 40%;(3)担保人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后,为实现其对债务人
享有的追偿权而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
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费用的
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担保人:常州市晋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反担保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常州晋陵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最高本金余额:400 万元
担保期限:担保人在《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向债权人实际承担保证责任
之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1)担保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的担保责任的 40%;(2)
担保人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差旅费
等费用的 40%;(3)担保人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后,为实现其对债务人
享有的追偿权而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
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费用的
七、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在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授权内开展的担保行为,被担保人
为公司参股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目的是为了满足上述公
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被担保的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提供相应反担保,担保风险
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
为 人 民 币 3,697,970.00 万 元 ( 或 等 值 外 币 ) , 实 际 担 保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
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923,470.23 万
元的 245.85%。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
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490,007.36 万元,实际担保金额
为人民币 138,000.87 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02,977.42 万元,
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
外担保风险。
九、备查文件
公告》;
议公告》;
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
公告》;
的担保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